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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消費】2/5-2/11 計程車費率夜間加成 再加收50元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昨天核定春節期間計程車運輸費率,二月五日至十一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再加收五十元,縣府要求業者確實遵守按錶收費規定,消費者若發現違規情形,也可向縣府消保官、監理單位、縣警局交通隊檢舉。

縣府工務局昨天邀集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蔡肇慶、計程車小客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永生、消保官謝清泉等協商,決議春節間自二月五日(農曆十二月廿九日)至十一日(大年初五)共七天為春節加價時段,不分日間或夜間,起程八百卅四公尺一百元,續程每增加一百九十二公尺加收五元,等錶三分鐘跳一次,並再加收五十元服務費,業者需按錶計費,不得再以議價或故意繞遠路方式,欺騙消費者。

工務局表示,計程車上將張貼費率對照表相關公告標示及貼紙,供業者張貼於計程車內;工務局強調,民眾搭乘計程車最好記住計程車車號、車行名稱、駕駛員姓名及搭乘起訖地點,若發現駕駛不按錶收費、或故意繞遠路,請逕向台東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申訴電話:電話一九五○、台東監理站電話:三三一五三,縣警察局交通隊電話:三二五八○一,凡不按錶計費者均將移送監理站開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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