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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師遺言不給家人 邱瓈寬確定繼承遺產

邱瓈寬負責執行恩師裴祥泉上億遺產。
(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9年前病故的知名製片裴祥泉,生前預立代筆遺囑前強調「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指定也是知名影視製作人的愛徒邱瓈寬負責執行價值1億3500萬元的遺囑;但裴的胞妹指遺囑無效,訴請「確認遺囑無效」。一審原認定這份遺囑無效,二審逆轉改認有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裴的胞妹裴祥麟指胞兄死亡後,她與兩位手足均為繼承人,然申報遺產稅時,才知裴已預立代筆遺囑,內容提到裴經營的漢星公司待相關帳務處理完後,剩下的「分給楊胖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胞妹認為遺囑沒有效力,對邱瓈寬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邱瓈寬透過律師解釋,裴祥泉久病在床,預立遺屬甚至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等,而邱從18歲起就跟著裴從事影劇業,師徒關係眾所皆知,後來裴祥泉罹病不良於行,也由邱盡心盡力照顧,更一度使探病的邱被媒體誤會患病,況且邱沒有貪圖遺產的動機。

一審台北地院指這份代筆遺囑欠缺適格見證人,判這份遺囑無效。二審高等法院說明,不能漠視裴強調「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的心願,逆轉改認遺囑有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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