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認了驗資不實罪請求判緩刑 法官勸諭要珍惜羽毛
詹姆士今到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承認觸犯驗資不實罪。(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大主廚「詹姆士」(本名鄭堅克),被控於10年前登記設立「詹醬」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驗資當天存入200萬元至資本額帳戶,隔天就提領一空,被依違反公司法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首度開庭,詹姆士承認犯罪,辯稱他當時不懂法律,才依照會計師的建議先借錢存款,希望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檢察官則認為詹姆士身為公眾人物,對社會有示範作用,建議法官若要給緩刑,請附帶支付國庫50萬元的緩刑條件,或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以上且不緩刑。
58歲的詹姆士今日出入法院時皆未受訪,一語不發登上自家廂型車離去。詹姆士於2016年9月在台北市成立「詹醬有限公司」,同月19日以張姓、蘇姓、翁姓3人名義各存入154萬元、16萬元、10萬加20萬元(共計200萬元)至詹醬的資本額帳戶提供驗資,驗資通過後,隔天下午即全數匯出。士林地檢署依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將他提起公訴。
詹姆士今到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承認觸犯驗資不實罪。(記者張文川攝)
今日庭訊時,詹姆士承認犯罪,供稱金主是會計師的老公幫忙找的,申請時因為錢不夠,會計師說可以先代為墊付,他不懂法律,就同意向其丈夫先借款,也不想欠太久,所以隔天就趕快領出來還錢。詹醬成立之後有從事實際營運,研發醬料、乾拌麵的成本都是由他支付,,但他強調「犯法就是不對,我真的很抱歉」,希望法官審酌他當初犯案的情境,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指出,詹姆士有持續營運詹醬公司,未造成危害,他當時不知資本額可以往下調整,才借錢驗資,登記後未獲不法利益,不是虛假成本人頭公司、詐騙或掏空公司資產的經濟犯罪,請法官採簡易判決處刑,並給予緩刑。
詹姆士今到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承認觸犯驗資不實罪。(記者張文川攝)
檢察官同意簡易判決,但認為驗資不實罪的法定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50萬至250萬元罰金,本罪是違法當下就已發生危害、構成犯罪,詹姆士身為公眾人物,形象正面,對社會具有示範作用,建議法官若要給予緩刑,請求附帶支付國庫至少50萬元的緩刑條件,或者是不宣告緩刑、判處5月以上有期徒刑。
詹姆士今到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承認觸犯驗資不實罪。(記者張文川攝)
詹姆士說請法官依法審酌刑度,律師則說檢察官量刑過重。法官勸諭詹姆士,要珍惜自己的羽毛,珍惜對社會的形象,正面形象一旦毀掉,恐怕就回不來,也請詹姆士要珍惜國家的恩典。法官最後諭知全案將採簡易判決處刑,不另定宣判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