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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陳沂手機號碼遭重判4月 雞排妹開戰:一定上訴加提告

雞排妹(資料照)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前年在臉以色號卡方式公布「宿敵」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陳沂提告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雞排妹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判「雞排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對此,雞排妹發文回應「會提起上訴」。

鄭家純今發文取笑陳沂現在不敢稱呼她為黑菊姐,因為自己已提告她加重誹謗,目前已開了一次準備程序,她質疑陳沂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

至於鄭家純也控告陳沂違反個資法,指控陳沂在直播中7度唸出她的門號,士林地檢署認定陳沂不知來電者是誰,沒有犯意,將陳沂處分不起訴確定。

網紅陳沂(左)「雞排妹」鄭家純(右)(資料照)

鄭家純也再度控訴兩年前是陳沂先公佈她電話,遭她提告後,檢察官認為陳訴確實有洩漏我的個資,但鄭家純看起來沒有受到損害,所以判陳沂不起訴。但鄭家純說自己上訴時,提供多名網友的錄音檔,證明大家都是看到陳沂貼文,打電話給她,法官建議她這是新證據要另提訴訟。

對於陳沂被不起訴,自己被判4個月,相比是否委屈,她回應「我不會有任何情緒」。且鄭家純強調陳沂洩漏她電話號碼部分,會提起新的訴訟;至於今日的一審判決,她也表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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