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怒告80名酸民 陳沂翻法條揭殘酷真相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鄭家純」雞排妹昨宣布怒告80多名網友,原因是網友留酸文攻擊她,一一提告了妨礙名譽,對此宿敵陳沂揭殘酷真相。
陳沂發文提到雞排妹告網友。(翻攝臉書)
陳沂為大家帶來法律小常識,她指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警方才能要求平台提供被告個資。然而雞排妹提告的「妨礙名譽」最重本刑是只有2年,根本不符合3年以上的規定。
因此陳沂認為雞排妹的那些網友沒辦法,「也就是說,在臉書上留言,只要你的帳號不是用中文本名,不要留畢業學校、任職公司什麼,根本找不到人啦,告不成。她之前吿網友,很多留言內容根本還好也亂告,因為只能告至少找得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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