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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戰大S下場 美女律師曝汪小菲公開離婚協議恐被通緝

李怡貞。(翻攝自臉書)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汪小菲爆出與「大S」徐熙媛離婚爆金錢糾紛,現在越扯越大,張蘭直播說大S住的房子是汪小菲所購,大S忍無可忍開嗆「愛新覺羅汪」,亮出汪小菲手寫借據以及自己買房支出打臉張蘭。汪小菲則反擊稱房子他買的,並po出離婚協議中的部分條件。美女律師李怡貞看了協議後表示,汪小菲確實可不用付電費,但房貸得繳,但公開協議書「略遜一籌」。

汪小菲在微博po出雙方離婚幾個條件細節,包括相對人同意於聲請人再婚或與超越一般男女情誼之第三人共同居住在「松勇路XX地」,前負擔上開房屋之水電費、稅金、司機薪資、管理費,由相對人自行繳付至收費單位。相對人同意自西元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1年11月30日止按月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000,000元整。

不論聲請人是否再婚,相對人聲明及保證承擔松勇路房地之債務,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新臺幣256,540,000元,以聲請人為債務人之借款,並保證依約定還款日付清所有債務。

律師李怡貞說,就協議內容看,確實大S若是再婚或是同居後,汪小菲就毋需負擔水電費、稅金、司機薪資、管理費。「前」字很重要。這就是法律的眉角,所以汪含扣水電合理。

但她說水電費這很小條,真正大條的是房貸的部分,不管大S有沒有再婚,就是要付,「汪必須付,無從不付」。她還說「聽說,協議書個資全面公開,唉,有刑責的,該不會之後要搞到被通緝吧」,笑汪小菲公開這個協議,真的是略輸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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