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蕭淑慎三度吸毒 士林地院判1年6個月

蕭淑慎在緩刑期間又被傳出吸食甲基安非他命,今天上午一審判處她1年6個月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蕭淑慎在緩刑期間又被傳出吸食甲基安非他命,今天上午一審判處她1年6個月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本報訊〕女藝人蕭淑慎在2008年由於吸食古柯鹼,被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年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但她在緩刑期間又被傳出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判處她1年6個月有期徒刑。

 蕭淑慎辯稱,她是吃了醫生開給她的抗憂鬱藥物「利他能」,才導致驗尿呈現陽性反應,堅持不認罪。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明宏指出:「被告蕭女士一直沒有承認,她有施用甲基安非他命的行為。」

 士林地院於今天上午宣判結果,為1年6個月有期徒刑,蕭淑慎和律師都未到場聽判,仍有上訴機會。蔡明宏提到,士林地院請法務部調查局檢驗員為證人,並參考醫學文件,認為使用「利他能」不會導致陽性反應,所以不採信蕭淑慎說法。

 蕭淑慎在2006年12月被驗出吸食古柯鹼和K他命,即遭檢方聲請觀察勒戒。2008年11月14日,又再度被驗出吸食古柯鹼,遭士林地院判她1年7月、緩刑4年。去年在緩刑期間,又傳出她送驗的尿液,被驗出有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三度吸毒,再被求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點圖放大header
點圖放大body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