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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漫畫博物館另尋地點 文化部:原空間以同預算規模支持中市府設立ACG基地

2020/05/13 20:17

〔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文化部與台中市政府於201710月簽署「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意向書,原訂以中台灣電影中心部分空間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由於經雙方近30次協商會議後,始終無法達成合作初期提出之博物館空間基本需求,因此文化部今(13)日宣布將另覓地點,原空間則以同樣預算規模補助支持中市府發展ACG產業中心。

中台灣電影中心2018年4月開工動土,預計今年底完工。(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中台灣電影中心的模擬圖)

文化部指出,「國家漫畫博物館」為台中市政府主動提議合建,而文化部從合作開始即主張博物館空間應符合三大基本需求原則,包含:雙方取得之建物空間應盡量各自集中,有獨立之出入口及分設水電系統,如逃生動線、消防規畫及機電設備等須與電影中心其他商場空間有所區隔,以符合國家級博物館專業標準及後續營運需求。

文化部指出,目前規劃設計,仍存在諸多不符博物館使用的問題,例如「通往漫畫博物館地下室空間之電扶梯,需先經過屬於電影中心委外的一樓商場,造成動線不連貫」,或是「需用電影中心載運食物和垃圾的貨梯來運送珍貴的典藏文物」等。

文化部去年已於多次協商會議中,向中市府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並建議中市府應考量停工檢討或延長工期,以落實前揭原則,方能簽訂行政契約。文化部表示,台中市府始終堅持工期不延長原則,其近期所提之變更設計方案亦難達成博物館基本需求,故雙方協商迄今仍無法達成共識。

文化部經多次諮詢漫畫界、博物館及建築領域專業人士,與會成員均認為中台灣電影中心目前空間不適宜作為專業博物館,建議文化部應考量另覓適合場地。文化部進一步表示,為考量國家級漫畫博物館應有之規格及品質,文化部決議將另覓地點設置國家漫畫博物館,文化部亦已向台中市政府表示,將以同樣預算規模補助支持中市府將中台灣電影中心新建完成,原國家漫畫博物館空間調整為ACG產業中心等相關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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