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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7店員對嗆「X你娘」 前酒國名花互告下場是...

凌葳威與超商店員爆口角互提告,雙方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前「酒國名花」凌葳威去年傳出與畫室樓下便利商店2女店員爆發口角,雙方不但互罵「X你娘」,還嗆聲「等我下班」、「叫人打架是不是?我奉陪你」等語,事後各自向對方提告,如今判決結果出爐。

凌葳威自2010年涉嫌媒介女模賣淫案後,便淡出演藝圈,近來開畫室教畫。去年5月她因為弄髒位在3樓畫室的樓梯,清洗時卻不慎讓水流入一樓7-11超商倉庫,導致倉庫內的禮盒被弄濕,因此和超商女店員發生口角。

凌葳威當時受訪表示,她一聽到超商的人上來說倉庫淹水,便帶著拖把下去從店外拖到店內,後來進超商倉庫看損失情形,也向店員道歉,沒想到在場女店員卻突然嗆她「幹嘛擋我的門啊」,接著還一腳踩上拖把並大叫「還拖到我的腳」,雙方就此爆發衝突。

凌葳威出庭時供稱,下樓清理道歉卻被超商店員辱罵,一時氣憤才回罵三字經;郭女、謝女則也說是凌葳威先罵三字經才回嗆,互指是對方先罵人。今年2月,涉嫌公然侮辱罪部分,雙方遞狀撤告不起訴;而互控恐嚇罪部分,檢方認為恐嚇詞句均未具體指出是何種威脅,且雙方均未表現出懼怕,認定罪嫌不足,因此給予3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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