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紅包包到怕 標準訂出皆大歡喜
〔文/吳郭魚〕剛結婚第一年過年,為了包紅包,年終獎金撒出大半。
3年後連著兩年生3個,朋友常笑說可以開始回本了,我卻跟另一半溝通,希望確立往後發紅包的準則,因為不想因紅包關係變成過年人人躲,但如果全部都不包也不收又少了年味,所以花了點時間討論哪些人該包,哪些人送禮就好。
思考後我們決定二等親內,也就是祖父母、雙親和手足的小孩才包紅包,也收對方紅包,且娘家、婆家一視同仁按人頭計算,內外祖父母每人一律包3600元、父母6600元、小孩1000元,若還有餘力想額外孝敬,那請自行選在長輩生日時,再拿自己的私房錢補貼,為的就是避免過年紅包大小不一傷了和氣,而二等親外的親戚和朋友間,我們就堅決不收發紅包但會禮尚往來。
標準訂出後,我們都鬆了口氣,每年都依此行事,倒也皆大歡喜。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