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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Q&A>受盡先生言語傷害 不堪煎熬想分手

(圖/達志影像)〔文/諮商心理師 張璇 〕

Q:

我母親有躁鬱症,所以我偶爾要分擔娘家的照顧,先生常常為了這些事不高興,每次吵架,都會用很難聽的話羞辱、諷刺、貶低我;我因為經常頭痛、胃痛到必須請假,工作比較不穩定,他會罵我好吃懶做、賺的錢太少;他也喜歡在外人或親友面前講我的不是,但有時候又對我很好,讓我誤以為他改變了,但事實又不是。

最近一次親友聚餐,我只是滑了一下手機,他又大發雷霆,當著大家的面罵我米蟲、廢物、神經病……,我為自己作解釋後更慘,他竟轉頭就去拿東西離開,把我一個人留在那裡。家人都幫他說話,表面上說不要理他就好,但對我好像也愈來愈不諒解。他這樣讓我難堪、傷害我,不知道算不算家暴或冷暴力?日子過得很煎熬,不想再跟這樣的他生活在一起,又怕他不願意離婚,這樣的情況能申請保護令嗎?

A:

根據法國心理學大師瑪麗法蘭絲的定義,婚姻中的「冷暴力」指的是夫妻發生衝突時,對對方表現出冷漠、忽視或不實指控的精神暴力行為,或強烈打擊、掌控受害人使其孤立無援。「冷暴力」的潛在動機,多是想要藉由刻意打擊受害人來掩飾自身的弱點,和提高自我優越感,與一般的夫妻吵架冷戰,或暫時性的不交談、不回應讓彼此冷靜一下,在頻率上、強度上和惡意程度上還是有些不同。

在各種不同形態的婚暴案例中,常會見到「緊張─施暴─甜蜜」的婚暴循環,易讓受害人以為他覺得很抱歉,但多半都只是假象,不久之後又再度發生。想抵制伴侶「冷暴力」的攻擊,除了尋求法律保護和支持,可能也要調整應對方式,或許他就是要妳自責和有罪惡感,所以事情的對錯不是重點,而是他覺得妳不該惹他生氣,因此,任何的解釋或辯護只會讓妳更難退出對方的權力遊戲。

聲請保護令需要經過資料審查,不論是否會通過,如果經常受到言語傷害和不實指控已心生畏懼、痛苦且影響到健康,最好還是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協助,不論未來婚姻的走向如何,至少可以先學習保護和關照自己,減輕目前的身心壓力。

(寫信給張璇:leohome1971@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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