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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良材作品仍失蹤 文化部出面了

70歲聾啞藝術家林良材作品,6月展期還未結束卻遭經紀人楊博文搬走,作品至今下落不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左)、黃國書25日陪同藝術家林良材(中)、張潔(右)夫婦,召開「藝術創作被失蹤、藝術家權益誰來保護?」記者會,呼籲藝術家站出來,協尋林良材作品。(記者簡榮豐攝)〔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因一紙不平等合約,藝術家林良材47件作品遭經紀人楊博文公然帶走,林良材商討未果後決定中止合約並提出侵占告訴,卻被楊博文求取7千萬籌備展覽的損失賠償。為此,立法委員吳思瑤、黃國書與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畫廊協會等藝文團體齊聚立法院,提出「全民協尋」、「拒絕買賣」、「公正審理」等訴求,與會的文化部藝發司司長張惠君除籲請相關單位協尋,也提醒藏家及業者,買賣藝術品應注意作品權利義務是否完整。

吳思瑤表示,林良材47件作品「被失蹤」91天,至今仍下落不明,檢調單位遲遲不願下令搜索,她無意介入司法,但希望司法機關「不要把它當作是一個民事賠償的案件來審理,這個案子的本質,不折不扣就是擄物勒贖」。她表示,司法有時「離人民很遠」,如果檢察官對藝術經紀的現況不了解,可以詢問文化部或畫廊協會,該案雖是個案,但希望能成為「保護藝術家的一個正向判例」。

70歲聾啞藝術家林良材作品,6月展期還未結束卻遭經紀人楊博文搬走,作品至今下落不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中)、黃國書25日陪同藝術家林良材(左)、張潔(右)夫婦,召開「藝術創作被失蹤、藝術家權益誰來保護?」記者會,呼籲藝術家站出來,協尋林良材作品。(記者簡榮豐攝)林良材妻子張潔表示,林良材過去多跟愛力根畫廊合作,後來愛力根轉型經營外國藝術家,正在尋找新合作對象的時候,因朋友介紹了楊博文的母親,「簽約前半年,她天天到我家,說兒子多麼優秀」,因為相識,與楊博文簽約前未曾拿合約給任何藝術圈朋友、法律專業人士看過,「本來他(楊)想簽十年,林老師考量自己已經70歲,希望改簽3年,他又認為3年無法回本,最後我們把『十年』畫掉,想不到變成一份沒有期限的不對等經紀約。」

林良材透過手語感謝大家聲援,他表示,今天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未來政府能提供藝術家良好的創作環境,免於因為對合約不了解而受到傷害。

楊博文會後接受媒體電訪表示,作品存放地點曾向檢察官報告,林的律師也知道,他一直希望事情能「好好處理」,不解為何林家要一直透過媒體放話,還說因為偵查不公開,很多事無法多說,「等到判決結果出來大家就會看到」。

接受林良材委託的北辰律師事務所表示,該案至今開過2次庭,上次開庭是9月初,楊博文第一次出庭時的確說過藝術品放在新竹某處,但林家去看卻沒有看到,楊透過高額求償讓談判破局,「其實就是擺爛」,藉拖延審理期間設法變賣藝術品牟利,林家訴諸輿論除了希望檢調積極處理,也希望透過傳播,讓這批贓物難以買賣,早日歸還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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