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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規避監督?綠委籲文化部詳實檢視民間基金會

文化部部長鄭麗君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電影電視人才、金曲獎等相關問題進行回應。(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楊明怡、林良昇/台北報導〕魔鬼藏在細節裡,文化部主管188個民間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其中有無規避監督等情事?立法委員何欣純舉「財團法人台灣音樂文化基金會」為例,要求文化部除了每年委外查訪,亦應詳實盤點稽核,「好好地去看一下」這些基金會的財務公開透明度。

何欣純今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前副總統連戰妻子連方瑀1991年與民間友人共同發起創立「台灣音樂文化基金會」,起初520萬捐助金額全來自民間,「那沒話說,百分之百是民間的。」

然而,該基金會1993至1995年間陸續接受台灣省政府教育廳、7公股行庫、台灣省交響樂團等政府單位捐助,金額達2259萬2000元,於是,1993至2008年間,「這個基金會變成接受政府監督、稽核,預算、決算必須送立法院審核的財團法人。」

到了2009年,因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政府捐助50%以上的財團法人,半年內要修改章程,董監事半數以上要由政府的特定公務人員擔任,該年度11月16日,「這個什麼事情都沒有在做的基金會,突然又有民間捐助了1500萬,結果就把民間捐助的金額比例提升到51.21%,剛剛好過半數。」從此,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所有預算、決算僅須備查,不用再送主管單位審,也不用再送立法院,何欣純說,「就這麼剛好,我不知道它在規避什麼!」並問文化部長鄭麗君:「這個要不要查?」

鄭麗君答,此案文化部「一定會查」,台灣音樂文化基金會日前上呈公文,表示近期要重新登記董監事,她已指示同仁會人事行政總處,詢問「有如此高比例政府的基金在裡面,那政府是否能派任董監事?」待查明「再看後續怎麼處理」。

記者致電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接聽電話者表示無權代表基金會發言,以文化部回應為主。另,針對台灣音樂文化基金會的事情,國民黨前主席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表示,不清楚基金會運作,不便回應,並請記者去詢問目前擔任該基金會董事的前立委黃德福,但黃德福未接手機,尚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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