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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儀毀損租屋處爆糾紛 發聲明:聯絡不到房東

廖家儀被房東踢爆毀損租屋處,求償百萬。(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藝人廖家儀與汽車業總裁丈夫陳世傑,前年租住北市青雲街的上林苑透天豪宅,月租金高達22萬元,而去年底退租後,古董屏風撞損、衣櫃失蹤、衛浴設備缺損,且留一堆垃圾讓房東氣得求償百萬。而陳世傑委託律師發表聲明,陳世傑已賠償違約金30多萬元,並且當初租房押金也沒退回。鑰匙已退還無法入內整理,3個多月來欲聯繫房東卻遲遲等不到回應。

律師澄清,當時適逢元旦新年假期前夕,陳家與房東的時間難以配合,來不及完成房屋清潔工作。陳家依照房東指示,訂於103年12月31日交屋並退還房屋鑰匙,因此清潔人員之後,無法進入房屋清理環境,而3個多月來,陳家持續透過律師聯繫房東,希望取得進入屋內清潔的同意權,卻遲遲等不到回應。房東則表示,前年租房給廖家儀夫妻,去年底提前退租,警告若不善後將提告並求償。

廖家儀與老公陳世傑之聲明

有關104年4月5日媒體報導與賴淑卿女士之租約爭議,茲說明如下:

一、民國102年六月,向賴淑卿女士承租其所有位於台北市青雲街之房屋,入住後發現該屋存有諸多因房屋老舊所潛藏之諸多不適宜人居之缺失及問題,且長期均未獲賴女士積極處理,不得已於103年底依租約約定,通知賴女士提前終止租約,經律師聯繫,於103年12月31日交屋、返還房屋鑰匙予賴女士,也已按照租約提前解約賠償了違約金三十多萬,且目前剩餘押金也尚未退回!

二、有關上開蘋果日報報導屋內殘留垃圾、庭院荒廢等節,經律師聯繫賴女士交屋日期,因適逢元旦新年假期前夕,賴女士表示於南部工作繁忙,為配合其北上時間,當時來不及完成清潔工作,即依賴女士指示匆促訂於103年12月31日交屋並返還房屋鑰匙。因此事後公司人員無法進入房屋完成租約約定之清潔工作,迄今三個多月來,律師持續聯繫賴女士,希望取得其同意進入屋內,惟賴女士迄今遲未答覆同意。交屋至今三個多月,亦無法進入再持續維護室外庭院。近日竟接獲賴女士通知要求負擔清運垃圾費用高達13多萬元。

三、至於屋內設備毀損情形,律師近日始接獲賴女士通知及修繕估價單,因本人已交屋三個月,對目前屋況並不瞭解,已委請律師回覆賴女士,請其同意與公司人員共同會勘房屋現場,亦尚未獲其答覆。依租約約定,房屋自然耗損部分由房東承擔,然賴女士近日提供之估價單,不僅要求更換衛浴設備費用高達38萬元,亦要求整棟房屋、車庫、室外欄杆、陽台油漆費用以及整棟房屋地板、牆壁大理石之水磨、拋光處理費用近50萬元,賴女士之要求不符雙方租約約定,且其要求之金額亦顯然過高。

四、已委請律師持續聯繫賴女士三個多月,亦已儘速答覆賴女士近日所提回復原狀之請求,尚未獲賴女士回應,賴女士卻先訴諸媒體,著實令本人及公司同仁甚至律師訝異不解。然而,我們仍將稟持最大誠意持續與賴女士協商,以期雙方依租約圓滿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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