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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消費】台中樂藝夏 11大商圈搭順風車

2009/07/18 06:00

市府經發處昨推出台中11大商圈行銷記者會,預計從7月25日起至11月份一連串的活動,讓民眾體驗各個不同商圈的特色!(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繼舉辦消費券抽豪宅活動後,市府再推出「台中樂藝夏、百萬旅遊瘋」活動,8月1日起至10月31日,凡在台中市消費含旅宿費滿3000元,或不含旅宿費6000元以上發票,即有機會抽中現金25萬、50萬甚至100萬。

對此,台中消費市場反應不一,有百貨業者私下表示,週年慶大檔多數在9月底起跑,若要配合市府抽獎活動提早推促銷活動,恐怕廠商也難配合,不過,11大商圈則順勢推出系列活動,希望搶搭抽獎列車,吸引商機。

吃美食逛商圈 抽百萬現金

市長胡志強昨天與11大商圈主委一起介紹這項活動,他說,這次是結合仲夏旅遊瘋、坐TTJ賞藝文、吃美食逛商圈,並抽百萬現金大獎,呼籲大家來台中消費,抽百萬。

市府經濟發展處長朱蕙蘭表示,參加摸彩的資格如下,民眾只要在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在台中市商家消費累計3000元以上之發票(其中需含旅宿業發票),或消費累計6000元以上發票,不分消費券或者是現金、刷卡,只要將發票(須註明統編、店名、地址)裝入標準信封內,填妥基本資料(1.姓名2.電話3.戶籍地址4.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末5碼),封口黏貼妥當後,寄至「台中郵局第330號信箱」,註明為「台中樂藝夏,百萬旅遊瘋收」,即可參加現金抽獎(抽獎截止以郵戳為憑)。

抽獎採累進制 有三次機會

市府將於9月5日抽出2名現金25萬元得主(以8月31日前郵戳為憑);10月5日抽出現金50萬元得主1名(以9月30日前郵戳為憑);11月5日抽出頭獎「現金100萬元」得主1名(以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活動採抽獎累進制,若該週未抽中,仍可繼續參加下一次抽獎。

由於辦法中規定須附台中旅宿業發票,經發處解釋,只要符合國民旅遊卡資格的都包括在內,而除住宿外,在飯店休息、用餐等都可算在內,不過,醫藥類、學費、水電瓦斯、汽油交通費等用途發票,並不被認同,請民眾注意,如有疑問請詢問台中市府經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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