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農業局、縣農會昨天聯手宣導合法屠宰家禽,農業局長廖復山強調,配合選用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的肉品,不但能保障消費者健康,更能改善以往在住宅區屠宰、影響環境衛生的弊病,並預防禽流感疫情。
廖復山說明,台東每年飼養、販售雞隻約三百五十萬元,縣內消費一天約需四千兩百隻,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除自宅內或傳統零售市場、臨時攤販集中場宰殺的雞、鴨、鵝外,均需納入屠宰衛生檢查。
縣農會總幹事賴文俊表示,業者若要販售家禽屠體,必須將家禽送至合法屠宰場,台東縣共有東輝、富甲兩家合法廠商,若查獲私宰,將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同年再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民眾要購買家禽屠體,則應認明有正方形或條碼狀的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CAS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