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宇涵/台北報導〕蔣偉文日前在路上不慎遺失皮夾,之後透過監視器才發現一名婦人撿到錢包,卻馬上收進自己的包包內,蔣偉文隔天報警後,不到一天的時間,警方就火速找到婦人、替他找回錢包;由於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蔣偉文日後還是得走一趟法院,他今表示:「剛好給小孩一次機會教育,讓他們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據為己有。」
蔣偉文今透露,其實原本不打算報警,不過在老婆的堅持下,錢包遺失隔了3天才到警局備案,雖然最後順利找回,東西也都沒有遺失,但他還是很嘔,因為「證件都重辦了!」而撿到錢包卻秒放進自己包包內的婦人,向警察供稱「因為工作很忙,想說過幾天休息再將皮夾拿到警局,結果警察就來找她了。」
婦人也堅稱,附近沒看到失主才把錢包收起來,但蔣偉文則認為監視器上「(婦人)都沒有看一下四周是不是有人掉了?」他將此事作為孩子的機會教育,也呼籲:「撿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還是盡快送到警局比較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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