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國華求償《周刊王》2千萬 撇威逼女記者拍道歉影片

陳國華今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北檢,向《周刊王》提民事求償。(記者翁子涵攝)〔記者翁子涵/台北報導〕《周刊王》日前報導,音樂人陳國華擔任執行長的「十全娛樂」,提前和旗下女團「天氣女孩」解約,也未按月結清表演酬勞。對此,陳國華認為報導不實,13日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周刊王》妨害名譽外,今又赴北檢針對《周刊王》商譽損害提民事求償2千萬。

對於《周刊王》聲明報導是接獲消息來源投訴,非憑空杜撰,也曾向陳國華求證,但對方未接電話、未回訊息,陳國華今表示:「我不知道他的電話,我看到訊息時已經出刊,可是記者習慣幾點幾分你沒回我就刊出去了,為什麼三立會罕見提出道歉聲明,就是覺得這部分有瑕疵,我們針對也是這部分的瑕疵,我並不是說不回電話、不回簡訊,誰規定說他打電話來,我就知道是誰、就一定要接。」強調自己在11月8日才從中國回到台灣,第一時間也馬上聯絡《周刊王》總編輯。陳國華今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北檢,向《周刊王》提民事求償。(記者翁子涵攝)

至於《周刊王》女記者的道歉影片,陳國華透露女記者手上的紙,是希望對方拿回去在周刊刊登的道歉啟事,但對方以「更正報導」為出發點登門,陳國華認為沒有達共識;至於《周刊王》指稱的「脅迫道歉」、「搶手機刪錄音」等,陳國華表示會前就協商好不帶包包、手機進會議室,他說:「這是一個自由心證,我也可以說我很害怕各位啊,我們希望妳不要錄音,可是她偷錄了,那妳就刪掉,我們沒有跟她搶手機,是她自己刪掉了,現場的情形不管說她覺得人多有被威脅,她來我們公司她當然覺得啊。」

陳國華最後表示會走上法律程序,就是希望還給公司清白,「這來源到底是誰,經過法律程序你就得把來源是誰說出來嘛,我們希望法律還給我們一個清白,到底是誰講這件事情,你不能用一個爆料就來影響公司的商譽」。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