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藝術文化】補償?賠償? 歷史的轉型正義

2015/10/13 06:00

去年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判決書開放申請閱覽,但轉型正義仍未落實。(國家人權館籌備處/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解嚴迄今近30年,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的償金仍以「補償條例」命名,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秘書長蔡寬裕表示,只要「補償條例」未正名為「賠償條例」,轉型正義即淪為空談。

蔡寬裕指出,去年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奔走下,原本要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中的「補償」正名為「賠償」,「但立院國民黨過半數,國民黨蓄意阻攔修法,遲遲不能通過。」

轉型正義到底該如何落實?學者謝志偉舉德國處理納粹屠殺、迫害猶太人的政策為例,「首先是確認納粹的罪行;再來是進行全國性調查哪些人曾參加過納粹組織;以及透過教育,讓國民知道納粹犯下的罪與錯;還有將納粹政府沒收猶太裔德國人的財產統統建檔,並返還給當事人或其後代;最後則是全球通緝納粹份子。」謝志偉指出,德國透過文武並行的方式落實轉型正義,「台灣迄今還在用『補償』而非『賠償』,代表國民黨政府不願意真心承認國民黨殺人。」

「受難者及其家屬面對『補償』兩字,是多大的羞辱,一條命、漫長的黑牢歲月,好像土地被徵收受到補償般的輕輕帶過。」謝志偉透露,東德末代總理洛塔爾.德邁齊爾曾一一清查過去東德法官、檢察官起訴、審判的案件,有不當審判或起訴者一律解職,以落實東西德合併後的轉型正義,「如果當初迫害人民的審判者還在位,人民不可能相信司法能夠公正審判。」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說,若明年政黨輪替、民進黨國會也過半,他個人希望不僅法律要正名、返還受難者被沒收的財產外,還要研擬恢復受難者名譽及精神慰藉的辦法。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