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蕭亞軒怒告贏回形象

小模黃子齊(左)曾演出「愛在桐花紛飛時」,自爆被天后蕭亞軒狠甩。(龍縯國際提供)小模黃子齊(左)曾演出「愛在桐花紛飛時」,自爆被天后蕭亞軒狠甩。(龍縯國際提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去年4月男模黃子齊(本名黃建耀)向時報周刊爆料,自稱曾和動感天后「ELVA」蕭亞軒交往,而蕭亞軒為了柯震東甩了他。蕭亞軒說她根本不認識黃子齊,因形象受損,向黃子齊和時報周刊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判決蕭亞軒勝訴,黃子齊應賠償35萬元並登報道歉,時報周刊因有合理查證,獲判免賠。可上訴。

去年周刊登前男友爆料

去年4月6日時報周刊以「前男友:蕭亞軒為柯震東甩我」為標題,報導黃子齊自爆曾是蕭亞軒的前任男友,因柯震東介入而被甩;蕭亞軒指控,周刊向其經紀人查證時,經紀人一再嚴正否認,但周刊執意刊登,因此也把周刊列為被告。

蕭提3點 反擊不實報導

蕭亞軒控訴:「我完全不認識黃子齊,更不可能與他交往。」報導中諸多不實,例如她去年1月初沒去新加坡,她也不曾使用過0922、0923開頭的手機門號,且她早在2年半前就搬離報導所說的住處,可見這篇報導未經查證,使外界誤認她交友複雜,貶損她的良好形象。

男模黃子齊敗訴 判賠35萬

雙方曾數度調解失敗,黃子齊以書面答辯,蕭亞軒出道以來早已給予大眾「緋聞不斷」的印象,因這篇報導而使她被民眾誤認交友複雜的說法「實屬無稽」,也看不出這和蕭亞軒的精神痛苦有因果關係,不願賠償道歉。

但北院調查後認為,黃子齊無法證明自己所說是真,明知自己未與蕭亞軒交往,仍對媒體公開陳述不實內容,致使蕭亞軒名譽受損,應負賠償責任,判賠35萬元。

對於獲判勝訴,經紀人蔣承縉代蕭亞軒回應:「事實不容抹黑,希望他以後不要再亂說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