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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一個觀點:台灣文學應納入核心課程?

2012/05/14 06:00

一個觀點:台灣文學應納入核心課程?

◎李慕思 譯◎鄭谷苑 圖◎顏寧儀

兩個月前,我在台灣某大學做了一場有關美國文學的演講。演講內容主要是美國文學史,美國典型的課堂結構設計,以及學生要發展出將來能成功通過大三、大四的高階課程所需的技巧時,通識教育所扮演的角色。在我們學校,和美國大多數大學,通識課程的重心在歷史、數學、科學、語言,以及文學。由於我演講的對象是「應用英語」課的學生,我假設這裡的課程和我的大學是很類似的。所以,我問他們有沒有讀過台灣文學,就像我們的學生一定要讀美國文學。沒有人自願回答。所以我再請讀過台灣文學的同學舉一下手。沒有人舉手。我非常地吃驚。我請擔任開場和引言的教授,用中文,再問一次相同的問題。她問過之後,仍然沒有人回答。我必須承認,我很驚訝,所以接下來我用幾分鐘的時間,再問了幾個問題,想了解這裡的教綱設計原則,為什麼台灣的學生,尤其是台灣大學生,不需要也不被鼓勵閱讀他們自己的文學(註:當然學生沒有舉手回應,很可能是因為害羞,或是和我這個教授兼講員不夠熟。即使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我的看法應該還算切合實情)。

我本人對這些與本國文學相關的歷史和議題很熟悉。在美國的歷史上,前三百年主要都是在教英國文學。直到20世紀初期,美國文學才成為一個在大學講授的學科。從17世紀中期以來,情況就是如此,直到詹姆士.古伯(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代表作《毛希康人的末日》)、愛倫坡(Edgar Allen Poe,1809-1849,代表作〈黑貓〉),和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代表作《紅字》)出現,美國文學才有了自己的聲音。無論如何,還是經過了三百年的時間,美國文學才成為英語系的必修教材。過去,我們深深折服於英國文學與詩,即使現在,很多英語系重視英國文學的程度仍然高於美國文學。過去,很多英語系所教授的文學經典中,英國文學占了相當醒目的分量,在某些大學中,這還是現狀。當我們需要擴大經典文學的範圍,要涵蓋非裔美國文學,和原住民美國文學時,得花費多年的時間,有些情況是因為學生的抗議,同時,國內各校董事會和校務會議也往往要經過多次會議討論,才將這些文學加入正規核心課程中。其他也能夠反映我們多元文化的文學,像是亞裔美國文學和西班牙裔美國文學,不久之後也被納入核心課程。這些工作是完成了,卻得來不易。

了解台灣從台灣文學開始

我讀過一些文章,也做過一些研究,但是我對台灣文學歷史的理解程度,還不夠讓我針對她的發展和成長來發言。在這個領域中,我是一個心中問題多於答案的菜鳥,我對自己的經驗和知識的隔閡,在此先表示歉意。所以,我的想法是意見多於事實,情感多於實質,但是這些意見是源自對台灣文學的愛。我開始接觸台灣文學是在2005年,參加在高雄中山大學舉辦的一個後殖民研討會。這讓我對台灣文學的深度和複雜度深深著迷,也充滿好奇。之後,在2009年夏天,我獲得一個研究台灣文學的獎金。主要的工作,是訪談我認為在台灣短篇小說中,從文學史和作品成就兩個標準來看,都很重要的作家。這些作家包括了陳若曦、陳雪、李喬、鄭清文、李昂、張瀛太、王文興、夏曼.藍波安、蘇偉貞、白先勇、鍾文音、蔡素芬。他們是過去四十年,台灣文學最重要的作家中的一群。

高雄的會議之後,我讀過很多台灣文學的英譯作品,我的看法是其中某些作品,和我從研究生、英語教授,以及文學院院長這四十年以來閱讀過的任何優秀作品相比,都毫不遜色。因為我也負責規畫指導一個國際短篇小說研討會,我決定要將一些作家介紹到這個研討會中,讓我能夠將這些優秀作品,與這個國際研討會的所有參與者分享。在我獲得研究獎金的次年,2010年在加拿大的多倫多要召開一次會議。在台灣以外,並沒有很多人對台灣文學有足夠的接觸和了解。我相信這些作家的與會,會改變這個現象。結果,在文建會的贊助下,我邀請了六位台灣作家到多倫多,參加第十一屆國際英語短篇小說研討會(the 11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Short Story in English)。他們是李昂、蔡素芬、章緣、鄭清文、鍾文音,和張瀛太。我很高興地說,他們對這個由四十位作家,與兩百位研究者參與的全球性聚會所造成的衝擊,是非常顯著的。

現在,經過了兩年,我和學生有直接的接觸,和這些作家中的某些成員,也針對這個議題做過深入的討論,我發現即使在台灣,也沒有很多人了解他們自己的文學!我是一個局外人,當然也沒有投注心力在台灣的教育規畫上。然而,我清楚地知道,英國、法國、德國、澳洲、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希臘、土耳其、非洲、加拿大、南美洲,以及美國,是要求學生一定要讀本國文學的眾多國家中的幾個例子。即使是日本和中國,學生也一定要讀他們本國作家所寫的現代文學。

在課後的討論中,我發現這些學生知道美國的作家,像海明威、福克納、迪瑾遜、佛來迪克.道格拉斯、和布克.華盛頓,這讓我非常印象深刻,但是他們說不出一個自己真正讀過作品的台灣作家的名字。他們知道一些名字,但不是他們的作品。即使做為一個局外人,我認為這對學生準備要在全球經濟體中發展生涯,並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們將來從事旅遊、國際商務、廣告、法律、傳播、新聞、公共行政、護理、醫藥、貿易、旅館管理等相關行業,他們都會因為有文學上的知識而獲益,因為這能讓他們更了解自己的文化,因此能在國際和全球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如何讓國家做出明智決定

我不是在提出什麼要求或建議;我沒有這個權利。我只是單純地提出一個問題,從課程的角度來看,到底應不應該要求或鼓勵台灣的學生,從中學到大學,閱讀自己的文學?如果這樣做是謹慎而明智的,是否應該考慮將台灣文學列入全國性的考試項目?在「通識」類的核心課程中,讓學生開始閱讀台灣現代文學,是否對他們有利?將台灣現代文學當成畢業必修學分,是否讓學生、科系,和學校都獲利?在台灣舉辦後殖民文學學術會議時,讓自己的文學成為大會的核心議題,是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因為現實中,存在很多不同的定義和看法,同時請允許我說「政治」也和台灣文學歷史緊密相扣,如果能有一個論壇,討論這些定義和看法,不是所有的人──學術界,或非學術界,都同時受益嗎?並不是一定要獲得某種共識;然而,這樣的討論,往往能獲得豐碩的成果。如果每個國民都對自己的歷史、文化,和文學有一定了解,這個國家就能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這樣的決定,會是一個全贏的情況:學生、作家、讀者、學校、教授、科系、出版界,和書店。如果台灣文學成為全國性考試的科目、成為研討會的核心議題、能被廣泛討論,作家和作品,自然就會被更深入了解和推廣,如此,作家才能以寫作為生;書店的業績才能顯著提升;出版業才能再次蓬勃發展;大學能夠開設更多的課程,也能拓展經典作品的數量,讓課程更完善;如此,學生終能夠透過本國作家,來了解自己的文化。我承認我是有既定立場的;我愛台灣文學,而且對她深具信心,而這個信心,來自她整體的優秀表現。我只希望台灣人能知道並喜愛台灣文學!而且我確確定定地相信,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這,僅僅是一個觀點!●

編注:本文作者李慕思(Maurice A. Lee),為美國中部阿肯色州大學文學院院長、國際英文短篇小說研討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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