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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故宮商店餐飲委外案 單方面強迫廢標

2011/12/27 06:00

廠商質疑:違反國家誠信 與立委聯手侵害人民權益

記者顏若瑾、趙靜瑜/台北報導

今年9月取得故宮委外經營博物館商店與餐飲服務標案的石尚企業負責人馮正雄昨表示,故宮副院長周筑昆本月16日帶著經立院三讀通過,卻未經總統公告的101年度總預算決議要求廢除標案,還帶著2500萬壓標金要他「把錢拿回去」。他質疑,故宮用101年度預算案糾正100年度的「個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用提案凌駕法律,違反國家誠信原則,「拿雞毛當箭令!與立委聯手侵害人民權益」!

故宮長期委託該院消合社經營衍生性商品的正當性受外界質疑,雙方合約將在12月31日到期。原本委外案公開招標,評選石尚為第1優勝商,故宮消合社則是第2名。但故宮在延遲3個月後,以國民黨立委陳淑慧等人提案為由,要求與石尚廢標。(該提案要求「廠商必須將盈餘全數繳回國庫」,故宮以此為由表示有必要修正採購計畫。)

馮正雄質疑,故宮拿法律位階較低的主決議違抗採購法,用101年度預算決議糾正100年度個案,該決議甚至未經總統公告,故宮在法案三讀後72小時急著廢標,「堂堂國家機構還有誠信可言嗎?」馮正雄說,周筑昆當天帶著2500萬元押標金要退還,他不肯收,故宮竟在隔天(17日)用雙掛號強迫退還押標金。

馮正雄說,消合社參與本次招標除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外,故宮又用離譜的提案廢標,繼續與消合社簽約,故宮是否已經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他已經在23日委請律師將聲請異議書送交故宮,故宮依法必須在15日內回覆。

另外,馮正雄質疑, 朝野立委長期對於故宮消合社將盈餘納入私囊有爭議,提案立委如果立意良善應該就是對長期不當行為提出決議,不然,廠商辛苦付出投標心血,經營過程依法需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薪資所得稅,立委卻用提案要求「廠商必須將盈餘全數繳回國庫」,「難道立委是用決議公然威脅廠商要回扣嗎?」「往後立委是否可用立院決議就否決政府標案?」

對此,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表示,因預算中心與朝野立委長期對故宮消合社盈餘未全數繳國庫提出譴責,她才會提案,但對消合社過往爭議,以及為何要委外招標,「我不是很清楚」。不過,她質疑,「有得標才有廢標吧?」「怎麼可以拿那張紙就去廢?」

截至截稿前,故宮方面則未對此表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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