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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故宮圖利自己公開招標後再廢標

2011/12/19 06:00

故宮禮品部及餐飲收益大,消合社執意參與經營。(資料照)

立委質疑:想為消合社留住經營權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

故宮博物院委外經營文物衍生商品及餐飲業務服務,在今年9月下旬評選出第一優勝廠商「石尚企業公司」,遲未與廠商議約,卻於上週五故宮發函廠商表示依據立法院通過主決議,衍生性商品的銷售盈餘必須全數繳回國庫,因此要求廢標,廠商錯愕不已,揚言提告。對此,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質疑,故宮明顯違背誠信原則,「用主決議處理個案」,令人懷疑故宮擺明想把消合社經營權留下!

陳亭妃說, 預算法規定主決議與法律有違時,不在此限。故宮現在卻把主決議當「政策」,違背已經進行的採購案。這種「心裡有鬼」的作為,再次印證民間廠商在馬政府時代參與政府採購,關係沒有好到一定程度,「就別妄想跟夢想家一樣怎樣都可以得標」,「即使得標甚至還會被廢標」!

陳亭妃說,故宮委託消合社銷售衍生性商品,年營業額高達七億,卻僅將稅後盈餘僅一成繳交國庫,這爭議早就存在許久。故宮在今年八月開標時,卻沒有把這個爭議條件詳加處理,並附註在標案裡,反而想盡辦法設定投標廠商的條件,順利讓消合社參與投標,沒想到最後消合社僅得到第2名,故宮當然遲遲不肯跟第一標的廠商議價,「意圖很明顯,故宮就是不想放過消費合作社這塊經營大餅,最後拿立法院主決議當作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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