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福任代理董事長 公視監事槓新聞局
記者陳珮伶/台北報導
明華園團長陳勝福日前宣佈成為公視代理董事長,公視監事黃世鑫昨發聲明,痛批陳勝福及其委託律師邱琦瑛混淆視聽,更公開槓上新聞局,「新聞局根據那一項法令之授權,可以認定,陳勝福被推舉為代理董事長是否適法?」
黃世鑫表示公視隸屬全體國民,經營應獨立自主,新聞局卻以「洽悉」函認可陳勝福代理董事長推舉案,還以「副本」形式送交公視基金會,「新聞局如果主張有權認可陳勝福之代理董事長的推舉案,何必『遮遮掩掩』?新聞局到底怕什麼?」
黃世鑫表示公視前四屆董事長都在董事會由董事「互選」產生,但陳勝福被推舉為代理董事長的過程卻有眾多瑕疵,時間、地點、通知人、參與董事全都沒有明確的書面資料,他也要求陳勝福、律師邱琦瑛正面回應、舉證說明,不要任意放話混淆視聽。
新聞局 陳勝福︰推舉合法
新聞局廣電處處長何乃麒昨表示,據公視法規定,監事職權是公視財務的稽核,監事黃世鑫目前作為已超出監事職權。他也說陳勝福代理董事長的推舉程序合法,新聞局才會發出「洽悉」函。
陳勝福稍晚也發聲明回應,代理董事長之推舉程序完全合法,對黃世鑫質疑他的合法性及主張監事會有權認定推舉代理董事長之法定要件等主張,未獲法院認可。他也重申,請尊重法制,讓公視回歸正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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