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購物論情理 以客為尊無愧於心
記者張詠淇╱台北報導
消費者台北縣樹林市黃先生聲稱,花近30萬元向東森購物頻道購買限量黃鑽戒,卻比市價貴3萬,自覺上當受騙,經協商未果,轉向縣消保官投訴。東森購物經過一整天清查,自問「以客為尊」,無愧於心。
消費者超過10天鑑賞期
東森購物表示,該公司提供優於消費者保護法之10天滿意鑑賞期,便是讓消費者有充裕的時間得以鑑賞比較,本案消費者所購買的產品,遠已超過10天鑑賞期,東森購物並未自失立場。
其次,消費者當時所購買之該項商品確為限量販售,而戒台內側所刻數字實為廠商為管理商品所編之「進貨」序號,而非「限量」序號,現場販售時,已明確告知消費者。
指廠商曾依要求數次修改
東森購物並表示,該名消費者在購買貨品後,曾多次要求廠商更改戒台,廠商均已依其要求數次修改,對於產品的售後服務,自問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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