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庭妮爸爸欠稅繳清 結束7天管收
陳庭妮爸爸在家人會同律師繳清稅款,昨已結束7天管收返家。
(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陳冠備、張聰秋、李紹綾/彰化報導〕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經營冷凍食品公司時欠稅418萬元,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制管收,25日解送在彰化看守所,陳庭妮日前露面表示,已請律師協助處理。彰化分署指出,昨日中午陳庭妮家人即會同律師前往彰化分署繳清欠稅款項,並於下午2點半釋放陳奕樑,結束長達7天管收的日子。
對此,陳庭妮的經紀人回應:「因為這部份涉及家人隱私,我們就不再回應了,謝謝大家的關心。」
彰化分署調查,76歲陳奕樑經營的「豪嘉食品有限公司」滯欠2006至20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2009至2010年度營業稅共418萬餘元,其中在2007年被移送強制執行時查出,陳男有盈餘100多萬元分配給股東,甚至還能支付1500萬元貨款購買牛肉,卻故意不繳稅,因此執行強制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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