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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花園】〈愛呀不簡單〉死纏爛打追女仔 小心被告!

2022/02/20 05:30

圖/喬安娜

文/諮商心理師 瑪那熊

前陣子網路討論熱烈的大事之一,就是《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在去年十一月三讀通過,即將頒布實行。不少鄉民對此炸鍋,認為未來把妹、搭訕的風險很高,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女生用跟騷法報警處理。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我個人看法是:對絕大多數的男生來說,此法不只沒有危險,還能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對男女雙方都有利。

就我在網路論壇的觀察,鄉民提出的質疑有以下幾點:

〈擔心一〉我送對方禮物或提出邀約,就會被告?

要解決這個擔心,我們得來看看《跟騷法》的條文,怎樣算是「跟蹤騷擾行為」?依據柯政延律師的解說,《跟騷法》條文中列舉了四個定義:反覆持續、違反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讓對方心生畏怖,影響日常或社會活動。簡單來說,若你在對方表達「不舒服」、「拒絕」、「不要這樣」後,仍然不斷重複某個追求行為,例如一直約對方、一直要求對方跟你互動、一直送禮物,讓她倍感壓力甚至影響了生活,像是因此不敢出門、無法進公司上班等狀況,那違反《跟騷法》的機率就很高了。

【達人小提醒】人家都說不要了,再盧就踩線了。

綜觀來看,「不斷重覆」是其中關鍵。有些男生因為電影、偶像劇等影視作品的洗腦,有個根深柢固的觀念:「喜歡一個人就不能輕言放棄,應該要一直追下去。」影片中虛構出來的浪漫劇情,加深了他們「不放手,直到追到手」的信念,「默默守護在背後」、「癡情等著對方被我感動」,老實說,我還真見過不少男人奉為圭臬。當然,這些都是讓男人難以脫單的盲點,若發展成「死纏爛打」、「過度追求」,不但讓對方更想跑開,還可能觸法,完全得不嘗失啊!

反過來說,你送禮物給對方,就算她不想要,你也不會因此被告。但如果對方已經告訴你不要再送,但你又持續一直送,那就危險啦!當對方已經表明「我不想跟你有更多互動」、「請不要再靠近我」時,你的「盧小小行為」就有可能觸法。事實上,先不論有沒有《跟騷法》,「盧小小」在情場本來就是非常扣分、超級地雷的行為,根本就不該這麼做。

〈擔心二〉好怕被告,那我不就甚麼都不能做?

這種看似躺平,實則擺爛的言論,真的大可不必。並非你跟女生講句話,對方不爽就可以直接用《跟騷法》告你。哪些行為有可能觸法呢?條文中列舉包括:跟蹤、監視、守候、尾行、威脅、辱罵、歧視等言語或動作,以電話、傳真或網路方式騷擾、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追求行為,寄送或展示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名譽的訊息物品,以及濫用資料訂貨或服務。洋洋灑灑看似很多,難怪有些人擔心動輒得咎。但其實,這些行為的確都超過一般人的容忍程度了,其中有幾項甚至比較像是「被拒絕後的報復」,也就是「見笑轉生氣」。

【達人小提醒】讓人感到不舒服的追求,就是騷擾。

當你做出這些舉動時,大部分的被追求者都會感到不舒服,直接或間接與你保持距離、表達拒絕,這時若你及時煞車,沒有「反覆持續」的話,未必會被提告。但若堅持這些騷擾行為,對方就可以透過《跟騷法》因應並保護自己。《跟騷法》所認定的違法行為,一般人最有可能踩線的是跟蹤、守候、尾行,但通常在對方告知「請不要再這麼做」之後,多數人也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反效果,而主動停止。也就是說,我認為要被《跟騷法》成功提告,大概是明顯且嚴重騷擾對方的情況了。

跟騷法過濾瞎咖 良善追求者放心追

大家真的不用這麼擔心《跟騷法》,它並非洪水猛獸,反而能阻擋一些「真的很誇張的瞎咖」。就我自己的調查,蠻多女生對「搭訕」排斥是因為遇過對方太盧,或很沒禮貌的經驗,導致對搭訕有負面刻板印象。如果《跟騷法》阻止了這些瞎咖,或許未來有機會讓女生愈來愈接受「被搭訕」這件事。這對男人來說,不啻增加不小的脫單機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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