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瑋倫事件
林怡妏過失致死被起訴
記者傅潮標、葉宜欣/綜合報導
苗栗地檢署昨天偵結藝人許瑋倫車禍身亡案,認定許的助理林怡妏駕車不慎自撞中山高護欄後未依規定在車後擺放故障標誌,造成貨車追撞,顯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貨車司機黃碧祥看見許車閃黃燈,仍未適時閃避,也有過失,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察官黃智勇偵查期間,林怡妏供詞反覆,但坦承車子由她駕駛,她與許瑋倫也有繫安全帶,在車撞護欄後才解開,檢警查出,許車沒有爆胎,車禍發生前林女未使用行動電話。
林怡妏否認有疏失,辯稱被其它車輛撞及後才撞上護欄,不過,黃智勇認為現場無其它車輛散落物、煞車痕與刮地痕,許車被採集到的三種漆狀物都來自黃碧祥的貨車,且有其它駕駛人目擊許車自撞護欄,林女說法不足採信。
許瑋倫媽媽表示,許家目前尚未接獲通知,「我不知道情況如何,最近也忙,都沒見到小烏龜。」對於日前傳出許瑋倫車禍案件民事求償金額近千萬,遠超過小烏龜家中所能負擔,許媽媽驚呼:「真的嗎!我不曉得耶,都交給律師處理。」她表示,這段時間只要想到許瑋倫仍備感煎熬,她和許爸爸至今心情無法平復;賠償金額是律師計算,他們不會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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