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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徵文大拼盤〉遺產糾紛 紛紛擾擾

2019/09/15 05:30

圖/rabbit 44

若後代子孫起貪念、愛計較,先人的遺產不是遺愛,反而成了破壞子孫感情的導火線……

圖/rabbit 44

〈媳婦變外人〉丈夫過世 手足爭產

文/小魚媽媽(屏東縣)

去年,友人A的先生因車禍併發重症而去世,留下就讀國中、國小的兩個女兒及年邁父母。

平日打理三餐、照應老小,還為先生公司管帳的A頓失倚靠,才剛辦完喪禮,前年回公司幫忙的小叔,就為了與她爭經營權而撕破臉,甚至上演拿神主牌逼迫銀行行員的鬧劇。大姑、小姑也沆瀣一氣,與公公、小叔聯手打壓她,以公司先前抵押父親田產貸款經營為由,用暴力威脅強迫她簽下本票,並要她先變賣名下房產清償。接二連三的衝突、拉扯,使她心生畏懼,申請保護令帶著孩子離家。

眾人撻伐下,A強忍淚水為自己辯白「先生當年買房是為了日後貸款可以不必再用父親名義,減輕家人負擔。」她可以體諒家人悲慟,需要有出口宣洩,才會找她出氣。但丈夫不幸離世,並非父母亡故,何以手足都來爭產?

喪偶之痛也許能隨時間流逝慢慢淡去,可是家人之間的嫌隙,恐非一朝一夕就能弭平。因為從古至今,儘管時代在變,「媳婦終歸只是個外人」的觀念,仍根深蒂固的存留在許多人心中。

〈淨想爭好處〉不照料父母 只計較遺產

文/李歐(台中市)

身為家中長子在學校任職的姨丈,跟父母同住,退休後驟逝。小叔跟爸媽不和,婚後離家自立門戶,住在同一庄頭,鮮少往來,照顧兩老的工作,全落在阿姨身上。觀念傳統的阿姨,毫無怨言照顧公婆20多年直到百歲年老。

親家在世時,分了一塊大孫田給表哥。口頭囑咐祖厝留給照顧他們的長媳,剩下的田地均分。

兩老過世後,現金好處理,大家沒異議。分田地時,小嬸嬸代夫出征,直說阿姨分了大孫田,還拿了祖厝,阿姨得拿兩百萬貼補他們的損失,要不然他們不肯簽字。

小叔一家抓準大姨想繼續住在祖厝的念頭,要她拿兩百萬出來。住在台中的表哥為母抱不平地說:「既然叔嬸認為祖厝值錢,祖厝給你們,照你們開的條件補貼我們兩百萬。公媽神祖牌安置在祖厝,初一十五早晚拜拜、對年作祭,有勞你們。我媽年紀大了,到台中跟我住,方便照料。」原本氣焰囂張的叔嬸瞬間啞了嘴。

爭產無關金額大小,在於人心腹腸寬窄。

〈入土也不安〉生前兄友弟恭 死後大打出手

文/小哇(台南市)

姑婆是家族最富有的親戚,姑丈開了幾家當舖,生意蒸蒸日上,姑婆連生五兒一女。每次姑婆回家,總是誇耀孩子有多孝順,即便姑丈過世,逢年過節,子孫也會從外地回家陪姑婆。看到姑婆家兄友弟恭,著實讓親戚羨慕不已。

去年姑婆以93歲高齡遺世,沒想到印象中「兄友弟恭」的印象,瞬間「風雲變色」,在姑婆頭七法會,堂哥們居然在頌經時,大打出手,那可怕又誇張的場面,嚇到法師連姑婆家地址都念錯,讓在旁的親友也傻眼。

原來堂姐趁姑婆彌留之際,偷偷將銀行保險箱的珠寶帶走,這可引起兄長不滿,從靈堂內打到出殯完,糾紛依然,還進入司法程序,手足情深,已不復以往。逢年過節的家族聚會,因遺產分配的嫌隙,兄弟情誼應該再也無法修復了,看到這血淋淋爭產風波,讓人不免感慨,難怪古有明訓:「留財不如留德」,富有者若生前財富不做規劃,死後就只能不斷上演兄弟自殘畫面,為了錢,誰還會惦記親情?

〈親情更重要〉三言兩語 搞定分配

文/蔡志鏗(台北市)

「我分六分地,剩下的全部給弟弟」「好,就這麼說定」,爸爸過世後,媽媽主持遺產分配會議,前後花不到10分鐘就搞定,創下村子裡最快速,最和諧的分遺產紀錄。

從小,看村子裡的左鄰右舍分遺產總是錙銖必較,連鍋碗瓢盆都要先分組,然後抽籤決定,甚至搞到不歡而散的,所在多有。

6年前,父親往生後,母親執意要將所有的遺產分配到我們兄弟倆的名下。起初,我和內人因為都從事教職,退休後有終生俸可領,而且住北部,弟弟務農,又跟媽媽住,長期照顧媽媽,所以我和太太都表明願意放棄繼承,但是媽媽不肯,理由是不想要讓外人說閒話。

最後,我想到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我分少一點,讓弟弟多繼承一點田產,事情終於獲得皆大歡喜的圓滿結局。

我們家分遺產,沒有紛爭,沒有不高興,三言兩語就搞定事情,現在村子裡遇到分家產時,主持公道的耆老們,就會以我家為例,勸解雙方「和諧重於一切」,「親情比金錢更重要」!

〈抽籤做決定〉長老神明見證 化解糾紛

文/燕錦(彰化縣)

在鄉下的老家三合院是祖產,產權一直由父親四兄弟持分共有。直到某年,政府的都市計畫道路從老家前的空地劃過,透過徵收新闢道路完成。當然,老家的土地價值自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家族間的問題自此產生,叔伯對於這塊約兩百多坪的土地,開始吵著要分割各自擁有,經濟狀況不佳的甚至想高價出售,連早已出嫁的姑姑也加入戰局。排行老三的父親看在眼裡,深知若不出面召開家族會議,兄弟姊妹的親情恐將為分祖產而形同陌路。於是,他請來村長及幾位莊內長老,並邀全部家族成員到大廳祖宗神位及平日膜拜的菩薩神像前,點香參拜後,他拿出預先準備經土地鑑界的藍圖,依地形劃分為4份,每筆土地坪數均相同,一一編號請長老做4張號碼牌,經全員同意後舉行抽籤,過程嚴謹隆重,結果無人異議。而姑姑也經協調由四兄弟各出一筆金額做為補償,結局皆大歡喜。

我想,祖產是先人留下庇蔭後代的,親人為爭產而反目成仇,甚至不惜興訟,難道不覺得愧對祖先嗎?

〈成了燙手山芋〉無法變賣 地價稅沒人理

文/柯凡(高雄市)

印象中祖上僅有的一點財產,早在爺爺那一代就敗光殆盡了,因此沒有任何人會存有分「祖公仔屎」的妄想。

沒想到事隔多年卻傳來法院的傳票,要求繳納祖父母生前居住的土角厝地價稅,房屋雖已坍毀成一堆爛泥,但仍登記在祖父名下,因屬於祖先共業地的一隅,所以想要變賣還得徵得分散各地子孫一致的同意用印,分得利潤卻微薄到引不起任何承購的興趣。法院一開始就鎖定大伯為繼承人代表,持續催促繳納地價稅。大伯只能找相關繼承人分擔,但姑母已過往,她的子女以「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推託,三叔則以入贅為由拒繳,四叔已過繼給他姓更無需繳交,最後只剩父親、大伯與小叔三兄弟均攤。自大伯父母相繼過世後,他的子女也沒人肯繼續承擔,繳納通知轉而寄到父親名下,此時小叔也避而不見,近幾年來成了父親獨力繳納。

本來遺產子孫人人都愛,無奈這種賣不了、只能持續付地價稅的遺產倒成了燙手山芋,如此年年繳納、沒完沒了,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終止此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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