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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同居男友好吃懶做 提分手就抓狂

2019/09/11 05:3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我是37歲的單親媽媽,女兒才5歲。與男友同居3年了,他本來有工作,但因健康問題得經常看醫生及在家休息,就不工作了,也不幫忙做家事,連請他幫忙接送女兒去保母家都不肯。目前他有請領身障補助金,但生活費全是我在付。

我已經受不了他的好吃懶做,請他搬回他父母家住,他不願意。已經大吵了3次,他一聽我要他出去,他就抓狂摔東西,暴跳如雷,還罵一堆難聽話。如果不是為了女兒,我是會忍下來的,但他變本加厲,我已經無法與他相處下去了。請問如何送走這個瘟神?

A:這種語言虐待與暴力行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零容忍的,更何況妳有年幼小孩在家中。為什麼要忍呢?母女倆的單親家庭,本來可以是單純而健康,而男友因長年健康問題與失業,個性漸漸改變,一方面自暴自棄,一方面又依賴妳極深,已經在單親家庭中形成混亂與不安了,他的身心都需要治療。

男友並不想離開這份關係,但妳可以,而且必須這樣做。看樣子是很難和平分手,所以妳得制定保護自己及女兒安全的計畫,詳細記下所有身心虐待、物品毀損的時間、地點及內容,能拍照更好。貴重物品、現款及母女的一些衣服要寄放在朋友或家人處,並與可信賴的家人或朋友分享妳的計畫,聯絡社會局家暴中心請求保護,同時向法院申請保護禁制令。

很多家暴受害者都知道這樣的程序,卻遲遲未有行動,覺得興師動眾太麻煩,或者想到也曾有甜蜜時刻就心軟,妳一定要認真看待這件事,盡全力實施妳的計畫,才能保護妳們母女的安全。男友大可回自己原生家庭休養,妳沒有義務再為他付出一毛錢。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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