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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孫維民/抒情詩是什麼?

2019/08/14 05:30

◎孫維民

◎孫維民

1

詩通常可以分為「抒情詩」和「敘事詩」兩類。敘事詩是有故事的詩,像用詩寫成的小說;抒情詩則缺少明顯的故事性。有時,論者會在兩者之外,另加一種「說理詩」,強調其知性成分,以便和「抒情詩」區隔。

將原來的兩類(「抒情詩」和「敘事詩」)擴增至三類(「抒情詩」、「說理詩」、「敘事詩」),這種考慮立意良善,卻是執行不易。不論古典詩或現代詩,經常都是知感交融,既抒發情感又議論說理。若要斷然分別抒情和說理,令其歸類,並非易事。例如龐德的〈致意〉(Salutation):

啊,全然體面且自滿的世代

全然地不自在,

我看見漁夫在陽光下野餐,

我看見他們和髒亂的家人,

我看見他們暴露牙齒的微笑

也聽到難聽的笑聲。

我比你們快樂,

他們比我快樂;

而在湖裡游泳的魚

甚至不穿衣服。

這首短詩表達了「我」的好惡,以及對於「快樂」的感受,看來非常「抒情」。「我」喜歡不造作的人(即使是勞工階層),討厭裝模作樣、自大自滿的人,「我」認為前者比較快樂;然而,這首詩也可以是非常「說理」的:反璞歸真的可貴、快樂的真正泉源、文明和自然的對照。

葉慈的詩顯然足夠抒情(甚至私我),但他也時常在詩中說理。〈亞當其懲〉(Adam’s Curse)中,他不僅表達對於龔茂德的愛,更探討人類在墮落之後的共通宿命:凡是美好之物,都需要努力經營,才能獲得。文學、美、愛情,皆是如此。「一行往往必須好幾小時;/可是我們來回拆補的工夫徒勞/假使它看起來不像當時頃刻即有」(楊牧譯)。僅此三行,已經可以和許多文學批評觀點連結。

李商隱的〈登樂遊原〉也頗為「抒情」,殆無疑義。不過在我看來,這首絕句也似在「說理」。首先,敘述者決定去某處散心,此一決定就可能是理性的,而非隨興。心情不好,可以有許多方法調適轉換。先前,此人或許也有心情欠佳之時,隨著經驗累積,他發覺「驅車登古原」可能是有效的紓解途徑。他沒有飲酒消愁,抑或訪友聊天,而是選擇接近大自然。他並不孤單,許多人都發現了自然的療癒能力。若干年後,英國的華滋華斯還為此寫了不少相當「知性」的詩。

其次,在夕陽下領略美景,同時驚覺黃昏逼近,確實感傷,謂其「抒情」當然無誤。不過,若將詩的後段略做辯證,也會發覺頗有邏輯:正因為黃昏逼近、黑夜將臨,夕陽才會顯得特別耀眼珍貴。「以早晨的玫瑰餵養你的憂愁」,朝花夕拾,美好的事物無法長久,故而憂愁叢生。也因此,朝花更顯美好。

2

現今我們所說的「抒情詩」應是lyrical poetry的中譯。若是「抒情詩」變成只能「抒」發「情」感(feeling;emotion)的詩,那是翻譯之後望字生義的誤解。在西方,lyrical poetry其實並非如此狹隘。文學辭典提到lyrical poetry的定義時,通常都會包含「思想」(thought)、「心智」(mind)等字。

在古希臘,文學基本上分成三大類:抒情詩、敘事詩(史詩)、戲劇,分類依據的是說話者的人稱差異(例如「抒情詩」通篇為第一人稱)。隨著時代轉變,抒情詩的定義有時不同,但都允許表達心思意念,也即是「說理」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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