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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睡了好友分居妻子 得不到他諒解

2019/08/07 05:3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大明和我是大學時的室友,畢業後一直有聯絡。他婚後育有一女,我常去他家吃飯,後來我們調差至中國,兩三年沒聯絡。再回到台北工作時,他已和妻子分居。我偶然碰到他妻子,她向我哭訴不愉快的婚姻,我們短暫交往了兩個月,也上了床。不過那只是友情與同情,所以和平分手了。

大明後來離婚再婚,又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他自前妻處得知分居期間我睡過她,一直對我不諒解。當時他已經分居且有女友了,而且我是單身。我也向他道歉過,他就是不想理我,我真的失去一個好友嗎?

A:你與大明分居的妻子不期而遇,在很自然的情況下安慰她,由憐惜而心動,她也與丈夫言明分居各自生活,兩個互相同意且沒有牽絆的成年人,因寂寞、心動而陷入溫柔鄉,是兩廂情願,並無對錯,只是在傳統道義上總是怪怪的。

「朋友妻不可戲」是句古諺語,事實上也是不成文的友誼規則,即使是跟對方的前妻/前夫交往,當事人必然很不是滋味。對於大明來說,雖是分居,名義上還是他的妻子,明明自己已經有了女朋友,卻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雙重標準,但他就是嚥不下這口氣,覺得你不夠朋友,而且很可能是他前妻為了要氣他,故意告訴他這個事實,令他覺得臉上無光。

這件事只是三個人人生中的小插曲,都已經過去了,本來是不應該讓它來干擾前夫前妻關係及你和大明的友誼。但是如果大明認定這是個打擊、是個創傷,他不想去碰傷口也不想療癒,那你們的友誼就停止了。你該解釋、該道歉都做過了,也只能心平氣和地面對這樣的結果,把他的友誼放在心中吧。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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