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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中國山寨又一惡例 藝術家陳松志作品遭抄襲

2019/07/23 05:30

「2019烏鎮藝術邀請展」陳松志作品《無題-WZ》。(就在藝術空間/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中國山寨文化疑似侵權事件又一樁!由台北就在藝術空間代理的藝術家陳松志,今年受邀參加「2019烏鎮藝術邀請展」,展出現地裝置作品《無題-WZ》,展覽結束後,主辦方依合約將作品銷毀。然而,藝術家卻於7月14日發現,經由中國微信媒體平台中一則M.A.C「尤霧藝境展」展覽宣傳訊息,發現與陳松志的作品《無題-WZ》相似度極高的「柔霧秘境」空間照。

藝術家陳松志聲明指控中國公司挪用、改作其藝術作品。(翻攝自陳松志臉書)

雙方有接觸 未簽授權同意約

就在藝術空間總監林珮鈺表示,陳松志該作品在烏鎮藝術展期間,中國雅詩蘭黛集團品牌市場部門人員,曾於5月17日透過電子郵件主動與就在藝術空間聯繫,徵詢與代理藝術家陳松志進行品牌方案合作的可能性。據了解,該人員是在「2019烏鎮藝術邀請展」期間於活動場勘時看見陳松志作品,覺得適合該品牌的新品活動,因此主動聯繫就在藝術空間,並徵詢合作計畫意願。

就在藝術空間於7月17日發聲明指出:「就在藝術空間與藝術家也在短時間內書面回應,在信件中並直接主動補充說明『這是一件藝術創作,藝術家願意在一定程度下做更動改變,但需徵得授權同意。』按照正常合作程序,代理畫廊方並將相關製作規範及費用提報給對方,如對方仍有意願,雙方再進行下一步的討論議約。而後,對方就沒有進一步合作內容進程之消息。在三方並未完成相關合作內容之訂定協議下,本公司認定該合作案尚無結果、並未成立。」

藝術家指作品遭挪用、改作

因此,就在藝術空間與藝術家都認為,其作品是「在未經過代理畫廊及原作者授權同意之下,直接遭到中國雅詩蘭黛集團所屬彩妝品牌M.A.C挪用、改作藝術家作品進行新品發表活動空間展示的商業行為。」同時,「已經嚴重侵犯影響到就在藝術空間及藝術創作者之形象與權益。」

不過,聲明稿中也敘明,「法律上界定抄襲,和視覺上覺得抄襲是兩件事,就現在展示物件的形態來看很難界定為抄襲,然而對方明知故犯,如是公然遊走於法津邊緣進行不當的行為。」林珮鈺說,無論就人力、財力與時間等現實條件來看,跨海提告走法律訴訟的程序並不在他們的考量之內,但仍希望透過聲明稿,獲得對方公開道歉,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收到對方任何回應。感覺是學到一個慘痛的經驗,就是以後談合作時要更小心。

律師建議提行政查處

對此,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蕭雄淋律師認為,涉及中國大陸的著作權訴訟,刑事門檻甚高,尤其是刑事主要以侵害複製權為要件,即便是就民事要求損害賠償,金額也不會高,可能連律師費都不夠。

蕭雄淋表示,證明侵權有兩大要件,其一是「接觸」,在此事件中,可以證明對方有接觸,且確定沒有獲得授權,又用在化妝品營利;但另一要件是,指控方必須能證明兩方的作品有實質上的近似。如果可以證明作品實質近似,那就未必需要走花錢打官司的途徑。

蕭雄淋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給中國雅詩蘭黛;若未獲回覆,再透過行政查處,即發函給當地的版權處請求處理。若仍未處理,就在藝術空間與藝術家就可收集上述程序證明,向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訴,請他們就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北京國家版權局聯繫,請他們代為查處為何地方版權處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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