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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拒絕約會對象 搞到自己很受傷

2019/05/29 05:3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我今年24歲,與交往4年的男友分手後,又開始約會了。我發現當不想與某約會對象更進一步時,我通常是傳簡訊告知,大意如下:「xx,跟你見幾次面都很開心,不過我不認為我們有足夠浪漫的連結可以繼續發展,祝福你一切順利。」我其實不想用這種「手機遁」的方式,但也不認為有必要當面或在電話上,讓他們尷尬又失望,畢竟我們並不是真的有深入交往。

我最近傳簡訊給兩位男士,他們都沒回應,請問是我發簡訊無禮呢,還是他們不回覆才無禮呢?傳簡訊給這些對我表達興趣的男士時,我是有點難過,但至少我是誠實的。他們沒回應卻令我有點受傷,我到底是怎麼了?

A:以妳的情況,傳送一個誠實的簡訊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這並不表示妳要分手,妳只是給雙方一個心理準備,表明妳對他不來電,但可以是朋友,也可以好聚好散,只是妳應該多說一些可以當朋友之類的話,以免對方有被拒絕往來之感。對方也許會回應,邀約妳出來談,到時候妳再親口說當朋友比當戀人更恰當,對方或許比較容易接受,因為已經有預期了。

每人對同一事情的情緒反應是不盡相同的,有些對妳有好感,對於兩人交往滿懷希望的男士們,收到這樣的簡訊難免失望又有點受傷,甚至老羞成怒,發誓再也不理如此有話直說的女人,更甚至還會把妳的聯絡方式刪除。

因此有回應或沒回應,都是人們正常的表現。妳既然表明了態度,沒有羅曼蒂克的感覺,也沒有明確地說要做朋友,對於有理性回應者,當然可以做朋友,罵妳者自然不必理會、不用生氣,畢竟是妳拒絕人家的。至於無回應者,他們已得到訊息,不會再來找妳了,因此妳在簡訊傳達之後,就別再盼望任何回應了。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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