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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親子台喊告焦糖哥哥侵權 陳嘉行火大反擊

陳嘉行離開兒童節目,多用焦糖之名參與活動。(翻攝自臉書)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前兒童節目主持人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台近6年,昨卻收到電視台寄來的存證信函,指他使用「焦糖哥哥」稱號,還在活動上使用《momo歡樂谷》歌曲,涉及侵權、必須賠償,讓他大為光火。對此,momo親子台解釋因為近期公司商標權和著作權受侵害,相關事件都在此時一併處理。

陳嘉行表示自從離開電視台後,所有節目錄影及對外活動,都使用「焦糖」或「陳嘉行」,他認為自己離開主持界後,「焦糖哥哥」的名字已不再使用,倘若未來電視台要他連「焦糖」兩字都不能使用,這就是超越法律,他說:「依據《商標法》第 29 條之2,『焦糖』屬於通用品名,不得註冊。」還開玩笑要電視台可以先對飲料「焦糖瑪其朵」提出求償。

陳嘉行強調依照《民法》,momo台只能要求他不能把「焦糖哥哥」這四個字變成商品量化販售,他還拿香港藝人鄧紫棋為案例,認為即便電視台申請成為「焦糖哥哥」的商標權利人,充其量也只是取得其商標使用權,而非漫無限制。至於使用歌曲一事,陳嘉行解釋他在電視台任職期間,雙方已有協議,經紀公司所接商演,將按照公播法規會付費給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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