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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 王丹/那個絕世小島(二)

2016/12/21 06:00

◎王丹

蘭嶼曾獲《紐約時報》推薦為全球必去景點,去年就有十三萬人到這裡旅遊。旅遊業成為蘭嶼主要產業之一。要吸引更多遊客前來,良好的住宿,交通等條件必不可少。這一次我們來的人比較多,包下了一棟三層樓的民宿。原來以為蘭嶼條件不如澎湖、金門,民宿想必也簡陋不堪。為此,助教還特別事先讓大家不要抱怨條件艱苦。

結果住進去一看,大家都有一份驚喜,因為不僅衛生條件很好,室內空間也並不逼仄,而且好幾個房間大面的窗戶面向大海,風景綺麗。民宿還提供樓頂空間可以讓我們在夜間看滿天的星斗,提供機車讓我們可以環島自由行,熱情的房東跟我們很快成為朋友,不僅參加我們晚上的沙龍討論,甚至還跟其中幾位同學約好,下次再招待他們前來蘭嶼進行深度考察。原住民部落特有的熱情好客,讓大家都賓至如歸。

我後來才知道,這樣好的民宿,其經營居然是「違法」的。這當然不是民宿主人的問題,而是政府如何面對特殊的民族文化,來進行旅遊資源的管理的問題。原來,據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說,對蘭嶼人來說,土地是祖先代代傳承,在自己土地上蓋房子天經地義,從來沒有取得「合法」建築使用執照的概念。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張培倫也曾經指出,蘭嶼部落文化習慣「輪流使用土地」,他們沒有「個人財產權」的概念,因此早期並未申請土地使用和建築使用執照。所以導致現在的情況就是,雖然蘭嶼上到處都可以看到民宿,但是這些民宿居然統統都是「違法」經營的。雖然「違法」,但是卻也長期經營,政府也不會取締,這也是頗為弔詭的現象。

好在當我們回到台灣本土之後不久,我就在媒體上看到報導,交通部觀光局實際走訪蘭嶼後,決定鬆綁法規幫助當地業者解套,讓原住民部落民宿只要符合安全要求,就可以合法化。未來原住民部落民宿,只要取得建築師,土木技師認定的「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證明該棟建築安全無虞,就等同拿到手續繁雜的建築使用執照,將可申請成為合法民宿。這對於蘭嶼的民宿經營者來說固然是一個好消息,但是也反映出政府要如何面對蘭嶼原住民部落獨特的文化、觀念、社會風俗等問題。

在我們與當地人士的座談中,我注意到一個現象,就是當地人的口頭禪都是「你們台灣人」,「我們蘭嶼人」。團中的台灣同學並不是很在意這樣的區隔,反倒是來自中國的同學顯得很好奇,提出「如果蘭嶼希望獨立,台灣人會同意嗎」這樣的問題。不管蘭嶼是否會走向獨立,在聊天中我確實可以感覺到蘭嶼人對台灣本島的某種程度的隔閡與不滿,而這樣的不滿,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來自於台灣政府把核廢料堆積在蘭嶼這一爭議極大的問題上。

在環島的時候,導遊本來還想帶我們去安置核廢料的基地參觀。雖然因為時程上的耽擱未能如願,但是我們還是在外面看到了規模龐大的核廢料安置區。這個安置區,是蘭嶼人心中的一塊疙瘩,而早日解開這個心結,就取決於政府的作為。遺憾的是,我回來以後也看到新聞,12月15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的時候,由立委提案要求台電於2021年以前將儲放在蘭嶼和其他原住民地區的低放射性核廢料清除完畢,且時程應明確入法。但是台電董事長表示,由於「地方政府不配合」,選址不確定性仍高,對於遷出時程「我們沒辦法承諾」。

我想,只要核廢料還在蘭嶼,蘭嶼獨立的想法就不會消失吧。這樣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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