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合約」私吞蔡阿嘎2236萬元 「蘿拉」林沛蓁背信罪起訴
蔡阿嘎(左起)、蘿拉、二伯。(翻攝自YouTube)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Youtuber蔡阿嘎,前年發現旗下前員工「蘿拉」林沛蓁,在2018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負責接洽廠商及掌握議約權限的機會,以「A、B合約」私吞公司款,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蘿拉涉私吞2236萬8192元,另涉洗錢1762萬6998元,今日偵結依背信、洗錢、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3罪,起訴林沛蓁與2名共犯。
士檢起訴指出,蘿拉任職於「大頭佛娛樂」與「蘿蔔糕娛樂公司」期間,掌握公司的廣告接洽權限,她向廠商報告完整報價,卻向自家公司回報較低的金額,再向客戶謊稱公司有稅務需求,要求廠商將合作案,拆分「A、B」2份合約分別簽立,將主要款項匯入大頭佛等公司,其餘價差則匯入與她配合的廠商「星際公司」帳戶中。
檢警調查,星際公司吳姓女負責人、林姓男員工,配合林沛蓁開立不實發票,明知「B合約」是虛假合約,仍開立發票協助蘿拉請款。
受害廠商陸續將2236萬8192元匯入星際公司等帳戶,致使大頭佛、蘿蔔糕公司的權益受損,林沛蓁涉觸犯刑法背信罪,吳女、林男涉違反商業會計法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檢方認定2人是林沛蓁背信罪的共同正犯。
蘿拉再指示吳女、林男將得款提領現金,或以轉帳方式交付給她,以掩飾資金來源,蘿拉將不法所得用於購買GUCCI、LV等精品名牌包,蔡阿嘎夫婦當時還不知情,還曾造訪蘿拉家拍片,發現滿屋子名牌包,連床底下夾層都是名牌包及其紙袋,看得蔡阿嘎與妻子二伯瞠目結舌,詎料竟是私吞公司的錢來買的。
蘿拉於2024年7月起,陸續將名牌包帶至二手店寄賣變現,部分變價所得透過同居友人存入銀行帳戶,洗錢隱匿1762萬6998元。
蔡阿嘎與被害廠商聯絡比對合約並對證後,發現合約疑遭蘿拉欺上瞞下動手腳,蔡阿嘎、二伯、大頭佛2024年10月拍片揭發此事,媒體大幅報導,蘿拉於2024年11月25日具狀向檢方自首。
士檢指揮警方蒐證後發動拘提搜索,查扣部分名牌精品與手機,並於2026年3月、4月進一步搜索查扣證物。檢察官今日偵結,依刑法背信罪、商會法填製不實憑證罪、洗錢防制法之一般洗錢等3罪,起訴蘿拉,考量她自首,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同時聲請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