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涉槍砲案今再開庭 要法官筆錄記:this shit good bro
孫安佐(右)希望可以將該「yeah~just got it all figure it out, here we go, yo, this shit good bro.」補進勘驗譯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網紅孫安佐因為涉嫌持有槍枝及操作肩負式噴火槍,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今日召開準備程序庭,並在庭上勘驗孫與拍攝者測試火槍的影片,法官在譯文上把拍攝者驚呼「哇操」部分記錄在譯文中,卻未記載影片中孫安佐與拍攝者的英文對話,孫希望補正被法官質疑與案件無關,孫則反問「哇操」跟案件有何關係。
據媒體報導,今日法官在庭上勘驗1月15日案發時的影片,確認是否具有危害公眾安全疑慮,根據畫面顯示,孫安佐手持噴火槍到處試噴,現場濃煙四起。其中,背景音錄下拍攝者驚呼「哇操」並被記錄在譯文中,而孫安佐和拍攝者在影片最後的英文對話卻未被寫入。
對此,孫安佐表示,希望可以將該段英文對話補進勘驗譯文中,但法官卻感到費解,疑惑此部分跟案件有何關聯,孫安佐則反問「哇操」跟案件有何關係,最後法官同意補上「yeah~just got it all figure it out, here we go, yo, this shit good bro.」、「可以咩,這很成功」。
案件源於,孫安佐於今年1月15日、2月12日、20日、23日及5月1日,另與陳昱中共同於4月22日晚間7點、10點2度在台北、新北市等地,先後7次由孫安佐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於道路、步道及停車場測試噴火威力,產生長距離、大範圍高溫火焰,產生大量黑煙、溢漏油氣,對公眾往來致生危險,並拍攝、上傳噴火影片,足以引發公眾恐慌,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
檢警在搜索孫安佐住處時,查獲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制式空氣槍、公告查禁的仿克拉克模擬手槍各1把,孫供稱是在2018年至19年間透過網路以1萬元至2萬元向不詳網友購買,依槍砲罪起訴。前經紀人陳昱中則依恐嚇公眾、妨害公眾往來罪共犯起訴。
6月29日移審庭訊時,孫安佐只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其餘一概否認。他自認只是在拍影片時順便做實驗,他對於火焰相當熟悉,且只朝空曠處噴,未朝人或易燃物、房屋噴,他很清楚噴射範圍和距離,不會有延燒問題,否認妨害公眾往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