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黃仁勳搞詐騙!製片人李能謙獲不起訴 扣押手機意外揭共諜案
女星劉香君丈夫、知名製片人李能謙涉嫌成立科技公司為掩護,協助詐團製作假一頁式投資廣告投放各大社群媒體獲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女星劉香君丈夫、製片人李能謙遭控協助皇御科技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名義刊登假投資廣告,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事證不足,依法不起訴,皇御科技負責人歐秉漢則因潛逃柬埔寨遭發布通緝。本案則另牽出案外案,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分析李男遭扣押的手機時,意外發現涉共情資,進而循線揭發共諜案。
不起訴書指出,自稱「空軍總裁」的歐秉漢經營皇御科技,涉嫌替詐團冒用黃仁勳名義設立臉書假粉專,並以多個假帳號按讚、留言及轉發,營造投資獲利假象;該粉專自2024年6月起上線運作,約1年間造成至少67人受騙,財損約1084萬元。
告訴人指控,李能謙等6人透過提供住處、申裝人頭網路、共同承租北市八德路房屋及申辦多組IP,供皇御科技操作帳號、投放廣告並規避警方追查。李能謙原與歐秉漢合作,但雙方關係已於2026年3、4月間中止。
檢方調查發現,李能謙雖曾任皇御科技總監,警方也在其雲端空間查獲臉書假帳號資料,但李辯稱,這些帳號是公司歷年累積,離職後因得知公司即將結束營運,才將資料下載供後續行銷使用,否認參與假投資廣告。
檢方另比對手機基地台及網路歷程,認李能謙等人於假投資廣告發布期間均未出現在皇御公司周邊,共同租屋、申辦網路等情節亦不足證明涉案,搜索扣押的手機、電腦內容僅顯示一般網路廣告業務,未查得徐志學等人參與投放假投資廣告或操作假粉專的具體事證,卷內亦無證據足認6人具有共同犯意及分工,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予以不起訴。
至於歐秉漢涉嫌冒用黃仁勳名義詐騙部分,因已逃往柬埔寨,檢方已發布通緝。
本案另意外揭發共諜案。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分析扣押物時發現李能謙涉共情資,循線查出李男赴中國福州、廣州等地與中共軍情人員接觸後遭吸收,涉嫌刺探我國軍事情報、蒐集約3000筆現役及退役軍職人員個資,今年4月已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起訴,並求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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