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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涉買兒少性影像 限制出境、出海將期滿

先前黃子佼受限制不得出境、出海,但明年1月1日將期滿。(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先前黃子佼受限制不得出境、出海,但明年1月1日將期滿。(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涉性騷、性侵案件自毀星途,雖然他撒錢與被害者和解並賠償,不過,他涉嫌購買兒少性影像的部分,二審依個資法判刑1年6個月、緩刑4年,上訴最高法院中。先前黃子佼受限制不得出境、出海,但明年1月1日將期滿,高院明(29)將開庭訊問黃子佼。

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會員,陸續購買、蒐集、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自5月2日起限制黃子佼出境、出海8個月並具保新台幣50萬元。不過眼看期限將於明年1月1日期滿,台灣高檢署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主張黃子佼對於兒少身心健全發展侵害影響極大,不適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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