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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上訴拚無罪!一審判2年6月 高院今開審理庭NONO神情嚴肅應訊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侵、猥褻6女共7次,被士林地檢署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僅有1件強制性交未遂案構成犯罪,判刑2年6月徒刑,其餘6罪因證據不足,判NONO無罪;NONO、檢方均上訴,高等法院今上午開庭傳訊NONO和2位證人,NONO堅稱「我無罪」,下次庭訊定1/29日,目前預定2月12日進行言詞辯論,並定宣判日。

藝人NONO觸犯強制性交未遂案,一審判刑2年6月,高等法院今召開審理庭傳喚NONO出庭。(記者楊國文攝)藝人NONO觸犯強制性交未遂案,一審判刑2年6月,高等法院今召開審理庭傳喚NONO出庭。(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繼10月16日首次進行準備程序庭,庭訊25分鐘即結束,今天上午9時30分首度召開審理庭訊,傳喚NONO、一審判NONO有罪的2位證人調查,不過,NONO仍堅稱「我無罪」;檢方雖全部上訴,但認定NONO對一審判無罪的6位被害人事證明確,並未追加聲請調查證據,全案審理至10時40分結束,庭訊約1小時10分。

高院1月29日庭訊,除NONO外,將傳訊一審判NONO有罪的另2位證人出庭。據了解,全案若無新事證須進行調查或傳喚證人,高院預定2月12日進行言詞辯論,並定宣判日。

高院今審理藝人NONO涉性侵未遂案,他否認犯罪,庭訊後一言不語。(記者楊國文攝)高院今審理藝人NONO涉性侵未遂案,他否認犯罪,庭訊後一言不語。(記者楊國文攝)

判決指出,2011年2月中旬,NONO因節目外景單元結識身兼模特兒、演員的A4,當晚9點多錄影結束後,NONO打電話給她說可開車載她回家,她原本婉拒,但NONO不斷邀約,A4考量錄影地點偏遠,搭便車較省錢和時間,及他是演藝界前輩,基於禮貎而答應。

A4上車後,NONO先將車開到士林夜市買宵夜,再開到大稻埕河堤停車場停車熄火,下車走到副駕駛座要求她下車,從正面強行抱住她,打開右後車門進入後座,將她拉往後座關門,壓制她強吻胸部、臉部,扯開襯衫抱到大腿上摩蹭,她不斷掙扎而跌落至後座腳踏板上,瑟縮著身體不斷求饒,NONO才作罷,性侵未遂。

士院綜合A4的證述、親友到庭作證說明A4當時講述的事發過程,受侵犯後隱忍多年,直到前年「#ME TOO」運動展開後,她才鼓起勇氣揭露NONO惡行,認定她指控為真,及NONO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惡性非輕,判2年6月,另6件僅有告訴人的單一指述,欠缺補強證據,且前後證述有瑕疵,犯罪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NONO不服判決上訴,士檢認為,一審判決6件無罪,在事實認定、法條適用都有違誤,都提起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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