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大翻盤!林予晞昔開第一槍譴責 二審判決出爐「再發聲」
林予晞(右)為演藝圈第一位公開譴責黃子佼的演藝人員。(本報組合資料照)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二審昨(25日)出現大翻盤,改判1年6月、緩刑4年,並已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曾在事件爆發第一時間率先譴責黃子佼的林予晞,再度被問及最新司法進度,也在第一時間做出回應。
黃子佼涉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判刑8月,二審因改依個資法審理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另須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林予晞昨(25日)受訪時被問到最新進度,認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身為演員不宜多作評論,「因為我們的身分本來就不是司法、專業心理諮商以及執法人員。」
針對黃子佼案,林予晞則強調「我認為後續的行政流程等等,都應該交給專業的行政人員來執行。」此外,她也談到自己面對公共議題的態度,表示能透過角色或作品向大眾傾訴、傳達價值觀已經很有幸,但自己並非「天天發聲」的類型,「因為這樣就有點失去作為一個演員、一個容器,我對自己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