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二審判1年6月、緩刑4年 律師嘆:有錢就是優勢
黃子佼。(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黃子佼自「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法院今(25)二審判決出爐,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林智群直指,「黃聲稱與所有被害人和解」,他覺得不太可能,黃只是與「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和解,至於害怕二次傷害者或找不到人的被害人,「黃子佼是不可能找到他們和解的」。
林智群今轉發新聞,內容提及「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讓雙方試行調解,最後黃子佼於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全案於25日宣判,高等法院改將他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第三審」。
林智群直言,「關鍵字:緩刑」、「心得就是有錢真好。在法院裡面,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包括可以找好律師處理案子,以及有財力跟被害人和解,換取被害人原諒、法院給緩刑。
話鋒一轉,林智群認為,「不過黃子佼聲稱跟所有被害人和解,我覺得不太可能!黃子佼持有2200多片未成年人影片,被害人只有30幾個,可能嗎?黃子佼只是跟『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和解,至於那些害怕二次傷害不願意出來的被害人,或找不到人的被害人,黃子佼是不可能找到他們和解的」。
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有人說「堅決抵制變態黃」、「造成那麼多女生一輩子的陰影傷痛,他一句愚蠢好奇就帶過了,呵呵」、「搞不好過一陣子他又出來開始在演藝圈工作了,然後一些老藝人會護航幫忙說『過去都過去了,要給他機會』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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