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獲緩刑免關…被害人律師:檢警務必持續追查「黑暗產業鏈」共犯結構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片,被害人多達37人,一審依兒少法判刑8月,黃子佼昨發表聲明稱「已和全部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今依違反個資法改判1年6月、緩刑4年,1位被害人的委任律師楊佳陵聆判後表示,尊重高院判決,黃子佼的刑期的長短或是否被關,並非重點,遏阻數位性犯罪仍有不足之處,仍有被害人在角落沒有人幫忙,沉重呼籲司法及警政單位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使加害者無所遁形。
楊佳陵律師指出,對被害人來說,刑期的長短或黃子佼有沒有被關,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我們的重點是此判決是否能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的下載,就會對一個兒少造成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希望此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
藝人黃子佼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片,今獲高院依違反個資法輕判1年6月、緩刑4年,被害人律師楊佳陵受訪指出,檢警務必持續追查「黑暗產業鏈」共犯結構。(記者楊國文攝)
她表示,尊重高院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的判決結果,此判決也突顯了現在法律對遏阻此類數位性犯罪還有不足之處,還有被害人在角落沒有人幫忙,更希望看到將來立法的修正,全體社會對此議題持續的監督,因為比任何單一的個人、判決更加重要。真正的正義,不止在法庭內,而是在如何替每個孩子建立更安全的社會。
對於黃子佼昨天聲明稿所說「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楊佳陵認為,黃這個聲明相當關鍵,不僅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他深切反省的起點,期盼他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
黃子佼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片,今獲高院依違反個資法輕判1年6月、緩刑4年。(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楊佳陵表示,黃子佼案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這些影像,並建立平台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人逍遥法外,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沉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才能真正保護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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