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捲謝侑芯案接受調查 大馬警方駁斥「第三者」在現場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唱紅過《漂向北方》、《玻璃心》等歌曲的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因涉及10月22日台灣網紅謝侑芯在吉隆坡高級飯店命案遭到大馬警方通緝,今(5日)凌晨1點10分左右在友人和律師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目前至少將在警局延長拘留6天接受調查。對於謝侑芯經紀人及外界質疑,事發當下,出現在飯店房間裡的,除了黃明志和謝侑芯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第三者」在現場,大馬警方也做出說明。
黃明志投案後,目前仍在警局接受調查。(翻攝自臉書)
黃明志今凌晨進入警局前,除了自拍影片在社群交代行蹤,也表示:「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另外在投案前談到:「剛從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經跟警察約了時間到警察局報案以及報到。現在已經抵達警局了,接下來我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而根據大馬《中國報》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札里助理總監接受媒體詢問時證實,警方今天會向法庭申請延長拘留黃明志調查,因為謝侑芯命案已從猝死案,轉為在刑事法典302(謀殺)罪名下偵辦。
至於謝侑芯經紀人在社群發文質疑,事發現場是否還有「第三者」?對此,沙札里簡短回應大馬媒體:「不正確」,並指有關「第三人在場」的說法是不正確的。而此項回應,或許對黃明志更為不利,恐怕要有更多證據來佐證他和命案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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