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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黃子佼車禍涉肇逃!首發聲曝原委「願意負擔損失」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黃子佼近期官司纏身,先是因購買、下載未成年兒少不雅影像遭起訴,案件仍在審理中,8月20日三度出庭時,他90度鞠躬向被害人道歉,盼能以誠意爭取緩刑。未料才過不到2個月,今又被爆出日前涉嫌車禍肇逃,對此,他稍早也發出聲明,表示會負責。

黃子佼。(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黃子佼。(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根據媒體報導,8月16日黃子佼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一名騎機車婦人發生擦撞。雖然他有下車查看狀況,但未等警方到場就離開現場,警方事後循線通知他說明。

黃子佼稍早回應:「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黃子佼聲明全文:

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發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

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

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

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

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

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

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

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

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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