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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新聞主播大膽吃過期3個月豆花 結果呢?

主播王顯瑜吃過期3個月豆花。(翻攝自王顯瑜臉書)主播王顯瑜吃過期3個月豆花。(翻攝自王顯瑜臉書)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鏡新聞主播王顯瑜小時候對「保存期限」有潔癖,食物如牛奶只要超過包裝上日期,就算只過了幾小時,他也碰都不碰,成年後有賺錢,反而能省則省。

現在的王顯瑜,透過新聞報導學到的撇步是:食物包裝上列印其實是「最佳賞味期限」,而非「一過了這個日期就會爆炸」的保存期限,他說:「絕大多數的食物,只要沒有明顯變質、沒有發霉、沒有發臭,其實真的不用糾結它包裝上的日期,想吃就吃,想喝就喝。」

王顯瑜昨晚回家肚子有夠餓,打開冰箱找到一盒豆花,正要大快朵頤,發現這盒豆花好像過期了,「但我打開來聞沒有任何異味,豆花也沒有變質,淺嚐一口,味道也沒有走鐘,我就還是開心的把豆花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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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中,王顯瑜特別列出「免責聲明」,指他形容的是自己飲食習慣,「如果今天你是開餐廳業者,那麼還是請你依照法律,食材過期了就不要用了,再者,可能因為我從小衛生習慣不太好,所以訓練出一個鐵打的腸胃,現在幾乎吃什麼都不怕。」

此外,王顯瑜也分享開箱影片,強調不是要鼓勵大家天天去翻廚餘來煮晚餐,「只是要告訴大家
,如果你是深夜回家社畜,回到家肚子餓餓但冰箱空空,那偶爾來一杯過期3個月的豆花,也是沒有關係的。」

相關影片:〈影片取自王顯瑜臉書,如遭移除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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