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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修法也罰不了黃子佼」 藝人連署5訴求現行法律都有

黃子佼遭檢調搜出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翻攝自臉書)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男星黃子佼捲入性醜聞案,並遭檢調單位查獲為色情網站「創意私房」高級會員,曾購買7部未成年性影像,此舉引起眾怒,演藝圈也進行連署,提出5大訴求,支持兒少修法。民進黨立委黃捷今(9)在社群連發兩文表示,藝人所提5大訴求其實已經在現行法律之中,即使再修也罰不了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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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持有未成年不雅片遭判決處分緩起訴2年、開罰120萬,並書立一份1200字悔過書,外界紛紛譴責罰則太輕,根本起不到效果。

隋棠轉發陳文茜所撰寫的連署書。(翻攝自臉書)

包括賈永婕、「小S」徐熙娣、隋棠等人陸續轉發一份由陳文茜撰寫的連署書,呼籲修改兒少法,其中提到的5大訴求分別為:

1、希望各界能一起鼓勵督促立委正視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修法加重刑罰,遏止犯罪。

2、立法之外並編列預算,要求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列入追蹤,防止重複犯罪。

3、監獄中對於兒少犯罪行為者,在獄中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精神諮商輔導等課程。

4、參考其他國家對兒少性侵害、剝削的法律,強制進行心理治療。

5、針對於社群媒體、傳統媒體,廣播電視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處以重罰。

現任立委黃捷在社群發文提到,犯罪本身就會留下紀錄;其次,兒少性剝削犯罪須接受輔導,這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51條早有規定;散播兒少影像與以重刑則在修正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從原本3年以下加重為1~7年,且將持有兒少性影像變成刑事也在去年修法加重。

民進黨立委黃捷。(翻攝自臉書)

如此看來,藝人連署的5大訴求都囊括在現行法律之中,黃捷解釋,對此案不是沒有罰則可處理,也非「沒有加重」,工具都已經存在。但身為國會議員,黃捷表示要做受害者的後盾,並身負檢視法律層面修正責任,提案會盡可能做到全面性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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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稍早也再度po文,表是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修正提案已送出,她表示:「說到做到,我盡力做我能做的。盼大家除了關注,也能化作更實際的行動。」她極力呼籲網友面對兒少性剝削與非法偷拍性影像,請大家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購買的四不原則,這樣就已經是為保護受害者盡一份心力。

☆強化打擊網路性暴力犯罪,防止性影像傳播,刑法已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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