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茶案定讞 呂秋遠籲別再有虐待動物行為
去年4月,動保團體及民意代表到新北市地方法院訴求司法重懲虐待動物者。(資料照,記者邱書昱攝)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2021年8月震驚全台蘆洲受虐貓「茶茶案」宣判7月出爐,黎姓男子被依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7個月,併科25萬元,當時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說,該男將成為台灣第一位因虐待動物被判入獄的人。
今(17)日上午,也是愛貓一族的呂秋遠再度發文說,茶茶案判決終於定讞,「被告黎先生,身份轉為受刑人,已經入獄服刑。」他認為,雖然只是有期徒刑7月,但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獄,還要另外繳交25萬元罰金。
呂秋遠說,從2021年8月到現在,歷時2年,希望往後所有人都能記得,法院對於虐待動物,已經越來越嚴格,被告是有可能被關的,「願台灣不再有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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