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承諾「6年增投資9億」 5年執行率不足3成 NCC發函行政指導
NCC表示,若東森受疫情影響,也可申請延後附款履行期限。(資料照,記者丁奕攝)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知名建商茂德集團2018年入主東森電視,承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項附款,其中一項承諾為今年底前會多投資9億於節目製作,但截至去年底,5年投資金額僅2.49億元,執行率不足三成,今年若想達標,還差6.41億。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若東森受疫情影響也可申請延後期限,已發函行政指導東森電視,要求其盡快達標。
茂德集團總裁張高祥2018年時承諾,自2018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近6年時間中,將在既有本國自製節目預算(4.7億)的基礎上,增加投資共9億元於自製戲劇、電視電影、綜藝、兒少及國際新聞製播等,2018年累計投資約為負860萬元,2019年起轉正為1550萬、2020年約7867萬、2021年1.14億、2022年2.59億,截至去年底,僅剩一年時間,仍差6.41億。
不過2022年4月11日NCC便曾駁回當時東森電視因疫情而申請延長該附款。
履行期限至2025年的請求,翁柏宗指出,東森確實有來提出,委員會已駁回,此案已在行政訴訟中,這是因為東森電視申請使用法條有誤,不應以行政程序法128條來請委員會重新決議,建議東森可用其他法條申請延長。至於可延長多久?他則說委員會尚未討論。
翁柏宗指出,若東森無法如期達成附款,按照行政程序法,NCC可廢止董監事變更的原處分,或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不過目前仍是希望東森能夠主動來申請延長期限,才能讓本土自製節目發展更好,他認為東森也是大公司,應該也有誠意要自製節目,若有受疫情影響,應該要來申請延長。
NCC官員表示,東森獲利並未受疫情而有太大影響,獲利狀況一直都還不錯,且於2018年、2019年尚未受疫情影響的時候,也未有較高投資金額,認為東森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的要件,去年駁回申請。
另一位NCC官員表示,NCC絕對不會主動教導東森用什麼法條申請就一定會過,但是可能可以用營運計畫變更或其他方式申請,但也尊重東森的決定。
東森2018年至去年自製節目包含:獅子王強大、機智校園生活、醫生好辣、明星便利店、公主我來了、全民星攻略、YOYO點點名、YOYO嬉遊記、競技青春、2049+絕處逢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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